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交换、变更、继承、赠与、划拨、终止等使用形式。那么,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怎么写?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帮助了解土地使用证赠与协议怎么写,给出相关格式如下。
土地使用证赠予协议范文
赠与者: (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者: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系亲戚关系,因乙方先辈曾有恩于甲方先辈,为报答恩情,甲方自愿将其座落在合山市人民南路 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合山市人民南路 号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乙方。
房地产标示:
(一)该房屋类型:商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2层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取得该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合同中空白处用钢笔填写与打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见证人(签章): 乙方见证人(签章):
二oo六年 月 日 二oo六年 月 日
赠予土地需交什么税?
一、受赠方: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规定,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二、受赠方: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 房屋买卖。
(四) 房屋赠与。
(五) 房屋交换。
三、赠与方: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为营业税应税行为。这里的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这是一般的原则性规定,但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作为“特案规定”纳入了视同销售范围。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其计税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上述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或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营业税。要注意的是,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中曾规定,只有单位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才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
四、双方: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因此,个人无偿赠送房产,出、受赠双方都需要按0.05%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以上可以得出:土地使用权的赠与是需要签订赠与合同的。但因为赠与行为也需要缴纳相关税收,使得赠与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费用。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有关土地赠与的律师。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征地补偿款,比如将其转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可以要求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对转移征地补偿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征地补偿款进行处理,需要...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6700元/亩;菜地:62370元/亩;果园:62370元/亩;茶园:...
·什么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什么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一、什么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和《民法典》。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确定的。二、征地补偿纠纷的原因是什么?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
·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有哪些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目前,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符合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那么,在中国,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这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话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这方面的内容。
一、同性恋可以在内地结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征地补偿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得随意转让。征地补偿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得已需要征占或者征用、征收公民的土地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对被征收者给予补偿的一种方法。我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一,现在就来和我们来了解下广州征地补偿新...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撤销土地使用权证管辖,案件类型有哪些? 一、管辖
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这种情况的申请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超期了,复议机关会以申请复议超期为由不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另一种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土地使用...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一样,因此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重庆市政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重庆市农村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只要是在重庆市农村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下面的征地标准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重庆市...
·土地使用证2023年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 、土地登记申请书;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