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关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款,这不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定价,并且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漫天要价的。所以国家根据员工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都合理的进行了伤残赔偿款的划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四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四级伤残,享受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p="">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2)下领骨缺损长6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 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 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工伤四级伤残赔偿的金额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除此以外还包括员工在医院的一些必要花费,这都是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和报销的。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
      孕妇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二、女职工...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满16岁算童工吗,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关键在于年龄,而法律上面对带未成年工与童工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其中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可以使用未成年工。那实践中,满16岁算童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满16岁算童工吗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
      什么叫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同时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或者采用的施工技术有误,就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这在建筑市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


·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农民工是比较弱势的一个群体,因此我国对于农民工这个群体也是非常重视的,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备受关注,因此您想知道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讨薪法律依据在我国包括哪些 重要的根据还...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