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首页
船员合同
船舶合同
货物运输
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
海事侵权
涉外海事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
合同变更
违约责任
合同陷阱
合同审查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教您如何取得南京离婚孩子抚养权,提供南京离婚子女抚养协议、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告诉您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证明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证明居住环境良好的,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所提供证据要有利于法庭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
www.hs64.net
。
2、即使夫妻双方的某些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就是双方没有差异
海事海商律师网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至为重要。
3、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学龄前儿童,通常由一方的父母带
海事海商律师网
。因此,孩子熟悉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祖(外祖)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海事海商律师网
。如果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5、.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至为重要的。
6、下面这些因素也是法庭在处理孩子抚养权纠纷时需要考虑的:
(1)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5)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况,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海事海商律师网
。
7、其实不论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根本的问题。夫妻双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问题上不要太过偏执自私,也可以考虑请亲戚、朋友或律师与对方沟通交涉。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海事海商律师网
。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海事海商律师网
。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海事海商律师网
。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上一篇: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下一篇:
南京公司股权律师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我是一个全职妈妈,他现在就是觉得他挣钱养着我,总是一副高高在
我是一个全职妈妈,他现在就是觉得他挣钱养着我,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感觉,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我在找事也不解决,我说离婚就是你爱怎样就怎样...
·
有人在抖音发布侮辱我家人的不实信息
有人在抖音发布侮辱我家人的不实信息...
·
试用期内可以罚款吗?,试用期内可以罚款吗?
试用期内可以罚款吗?...
·
请问在合同内房东强制要求涨房租该怎么办
因业务需要,甲方由某店面四间,约200平方租给乙方为门面房。
一、租房日期为2008年元月25日...
·
刘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医疗和保险的问题可以吗?
刘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一下,医疗和保险的问题可以吗?...
·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在网上销售电商被拘留说是侵犯了商标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如何收费?在网上销售电商被拘留说是侵犯了商标,数额很大,家里想请律师辩护...
·
无牌无证超载三轮摩托车受雇佣载人,与小车相撞发生交通事,三轮摩托车上人员受伤目前
无牌无证超载三轮摩托车受雇佣载人,与小车相撞发生交通事,三轮摩托车上人员受伤目前有一人盆骨骨折,摩托车司机是否要按规定垫付一万的医药...
·
我们该怎么办呢,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他姑父出车祸了然后次日才报警结果警方不受理说当
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他姑父出车祸了然后次日才报警结果警方不受理说当时没报现在报警都备不了案我同学她姑父当时是步行的,对方骑的车,而当事人都相互...
·
法定继承人不动产分配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不动产分配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不动产分配协议书内容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
·
上海房屋租赁发票怎么开具
随着现在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大城市打拼生活,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城市一直是许多人向往的地方,由于上海房价的不断增长,许多人选择租...
·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直...
·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
法定继承财产怎么分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
·
罚金和退赃要在开庭前交吗
不是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开庭前先交罚金和退赃,因为法院一般会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罚金数额。如果家属愿意代为退赃、缴纳罚金,法院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父母包办婚姻能离婚吗?
父母包办婚姻能离婚吗?父母的包办婚姻现在的情况已经很少出现了。因为现在的时代提倡的婚姻自由,在双方自愿自主的情况下,双方决定要结婚,但是对于...
·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
婚前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后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南京房产律师事务所
<<< | >>>
南京公司股权律师
相关法律机构:
·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专业律师
>>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6岁+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025-84110110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4年+ 56岁+
025-84110110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