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对于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后续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如发生质量事故等等。所以在前期,无论是施工方的施工过程还是验收方对工程的验收,都应严格按照施工和验收规范来操作。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1、为规范和统一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部分。
2、本部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编制。本部分中,引用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符号☆标注。
3、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及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承担土建工程试验、检测的试验室及承担有关结构安全和功能试验、检测的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
6、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7、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有偏差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每项均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缺陷。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8、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10、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划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1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2、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3、通过返修或经过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1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设“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所有单位工程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均应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具备下列条件,应评定为优良: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且结构安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单位工程的资料核查结果,资料齐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3)主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复试项目齐全,检验批符合要求;钢筋、水泥跟踪管理有可追溯性。
(4)地基处理符合要求,桩基工程不得有Ⅲ类、Ⅳ类桩;主体结构及主要设备基础的沉降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5)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线条顺直;施工缝留设合理,处理认真,接缝平整;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良好;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无渗漏。
(6)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偏差小于H1/1000mm,且小于20mm;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偏差小于H1/2500mm 10.0mm,且小于40mm。
注:H1为钢结构的整体高度。
(7)建筑物屋面及有防水要求的楼面淋水或满水试验一次成功,屋面无积水。
(8)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好,总体的观感得分率不小于85%。
单位工程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凡不具备优良工程评定条件之一的单位工程均评定为合格。
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工程不得评为优良:
(1)检验批存在质量缺陷,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合格的。
(2)检验批存在质量缺陷,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予以验收的。
(3)检验批、分项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的。
16、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权限: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由施工单位自评,经监理单位复核,由建设单位核定。
17、当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部分规定的程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应负责组织验收。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18、工程质量验收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的程序、组织和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0.18-1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3.0.18-2记录。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并按表3.0.18-3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按表3.0.18-4记录,表3.0.18-4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汇总表与表3.0.18-3和表3.0.18-5、表3.0.18-6、表3.0.18-7配合使用。表3.0.18-5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3.0.18-6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3.0.18-7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3.0.18-4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应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及总体质量水平做出评价。
(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表3.0.18-8记录。
1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19填写,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验收操作规范都作了具体的介绍。工程质量首先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把控,在施工结束之后,施工单位会先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如果认为质量合格就可以向验收单位提交申请报告,验收单位收到报告之后会进行工程验收,符合要求的,出具验收报告。
·在我国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
在我国没劳动合同怎么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之前是必须要有工伤认定的结论,可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已经通过其他的方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了,所以到了工伤鉴定了这一程序就不需要担心有没有劳动合同带来的影响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么处罚
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属于刑法修正案四中新增的罪名,但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已经归入了强迫劳动罪。但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此罪的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一)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概念
雇用童工从事...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工伤的话,首先自己要及时的进行治疗,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抓紧时间进行工伤索赔的事宜。工伤索赔的时候,自然就要涉及到工伤级别的问题,因为级别越重,赔偿的数额也越多。不过,工伤的情况肯定都是不尽相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一、在我国上臂骨折...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
克扣工资要求25%赔偿的规定是合法的吗?合法的;拖欠或扣发工资、改变工资发放形式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额发放,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50%的经济补偿。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双倍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为每...
·农民工误工费多少?
农民工误工费多少有哪些具体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
·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职员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下当地的鉴定机构,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些职员在受伤后处于各种缘由,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故而构成了老工伤,你是否知道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一、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青岛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建筑工程(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没有成年的孩子需要父母提供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也就是需要抚养未成年人,即使是父母离婚了,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是存在的,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没工作抚养费怎么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
工商局怎样调节产品质量纠纷?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的规定,工商部门对消费者投诉实行调解制度,无权强制经营者必须予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五种发生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