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东莞每年都会查处一些醉驾案件。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醉驾程度、社会危害等做成判决,通常是1到6个月的拘役。那么,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构成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会被处以多少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驾行为构成犯罪,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酒精含量而定。另外,法院还会根据当事人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做出最终的判决。如果当事人醉驾的同时,引发交通事故,则处罚会加重。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法院拍卖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房子合法么? 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欠缺,在农村,人们总是以为,我在土地上建了房子,我把土地,买过来了,这土地就是我的,我可以对它做任何的事情,但是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对于农村来说,除了有特别规定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繁琐,比动产买卖交易时间要更长,由此也带来更大的风险。也正是因为这种担忧,使得动迁安置房的价格较为优惠,“较高的性价比”自然从另一方面来说又形成了较大的吸引力。我们知道购买一般商品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要是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


·身份证异地办理新政策
       身份证顾名思义就是中国人的身份证明。但是可能会有很多不可避免的因素,我们的身份证可能会出现过期,丢失等。没有身份证,很多事情都可能办理不了。我们国家法律现在就出台了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的新政策,这就大大的方便了人们。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去了解了解身份证异地办理新政策的相关知识。...


·公司注册地点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点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所需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办公地址的使用证明 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规模逐渐扩大,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企业,往往需要变更注册地,这时就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果不依法变更而直接在非注册地办公,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那么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呢?阅读下文就知道了。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 ...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县的土...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
      土地使用权评估流程怎么走1、明确土地使用权评估的有关事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基准日、评估时间要求等)。2、根据土地使用权评估范围,填写土地使用权清单表。3、检查土地产权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土地产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宗地划分是否合理,四至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等...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时的价钱与土地原价不符,是否需要缴纳差额所得税呢?下面我们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


·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土地的使用是有时间上的限制的,并不是说土地可以一直进行使用。因此,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期限20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船员合同船舶合同货物运输货运代理
海上保险海事侵权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