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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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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包方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给承包方。实践中,围绕工程款结算而产生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包括拖欠工程款等等。那么您知道主要的工程款结算问题有哪些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工程款结算,一般情况下都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乙方若有问题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矛盾并不突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现实过程中由于一些有受人们主观意志所控的因素出现,仍有不少问题产生并困扰着甲、乙双方在工程款上的结算。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然是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宏观和全局,政策一旦制定也不会朝令夕改,但这并不意嚅着执行过程中没有局部的修正和改动,特别是牵涉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策的变化往往也是很大的。若一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上的宏观调控,就与前几年的经济政策非常不同;
  又若美国联邦银行对美元的加息,也是从美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些政策上的变动反映在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就是建材价格的上升或下浮,对工程总投资及建设工期的影响都是很大的,特别是近年来项目概算中剔除材差因素后,一旦材料价格突破原招投标报价时,乙方很难承受,甲方也不便处理。受制于招标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随意变动报价,由此影响到项目工程款的正常结算。(二)项目不能按时建设客观上影响工程款的正常结算项目不能按时、按进度正常建设会有多种原因,除了国家宏观政策上的变动外,实际建设中由于前期规划设计变更、动迁不能及时跟上,以及建材、设备等供应滞后,甚至发生施工中意想不到的事故时,都会影响到项目的正常建设,而一旦工期有拖延必然会影响到工程款上的结算,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由于涉及面广、变化因素多,往往在规划、设计、运迁中有重大变更,直接增加或减少项目投资,进而影响甲、乙方的工程量结算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客观上造成项目建设在工程款的结算时,不能按原先招投标时的报价结算。除了上述两大原因外,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结算中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若项目竣工时有关部门对决算的最后审定及审核,甲方或乙方在日常建设中对工程款支付的垫或滞付,都涉及到工程款的最终结算。为此,甲、乙双方要本着对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在不违背有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比如针对建材上涨后的补差处理,甲方不应以项目是招投标为由,完全不考虑国家宏观控因素置乙方利益不顾;乙方也不能一味将建材上涨后的所有费用都希望甲方承担下来,这中间确实要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即使乙方不受重大损失能继续维护信誉施工下去,也使甲方能在一个可承受的合理补偿范围内酌补偿。因为无论如何,甲、乙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是要早日建成项目并使它发挥作用,发挥效益。有了上述共识,相信会有许多办法去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工程款结算方面的问题。只要互有诚意,确定一个合时时段,谈扰一个双方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再寻找一家双方依赖的第三方来做差异数的最终裁定,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会圆满解决。在对建设工程款进行结算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另一个是项目不能按时建设客观上影响工程款的正常结算。具体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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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因工死亡肯定是比因工伤残严重的多,直接导致了职工丧失生命。而实践中,对因工死亡的赔偿也是比较特殊的,不过需要先了解清楚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接下来,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 (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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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加班工资是没有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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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需要开吗?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在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个人申报工伤时限
      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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