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代生活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分居,分居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但是其必须要要达到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分居两年离婚需要提供什么什么证明?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能证明分居两年的证明材料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所有这些证明必须是要有时间上能达到2年及以上的时间。
   二、怎么样才能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三、夫妻分居的分居协议
   分居协议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年___月___日生育子女。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________与________自愿分居。
  2、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3、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________________(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4、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5、分居期间,婚生子女的监护权,暂归________。
  另一方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月。给付方式:________。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________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探望地点为________。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日
  夫妻的分居并不能必然导致夫妻双方能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解除还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且夫妻的分居行为必须是感情破裂,不能因为务工或者其他正常原因的分居而要求离婚,这样法院也是不会判的。在现实中并不是有分居证明就能证明夫妻真正的分居,者不容易让法院相信,所以还需要其他的证明材料相伴随。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致电,与我们的在线律师联系。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吗,赔偿方式有哪些
      无罪释放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当无罪释放后,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和利益受到国家层面带来的伤害与损害时,受害者理应得到国家的赔偿。接下来,的我们就来解开您的疑问。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而无罪释放是很典型的公职工作人员伤害人身权的表现,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被重婚以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婚约财产返还比例依据
      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是如何的呢?有关婚约财产返还的比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
      实践中,不管是夫妻双方都提起离婚诉讼,还是说只有一方起诉离婚,此时离婚的步骤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显然是不利于解除婚姻关系的。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离婚诉讼被告在看守所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 应当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证据需要两份,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


·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不同的夫妻,在离婚方面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而实践中,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当企业职工的父母因病去世时,职工应当回家料理后事,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我国是个人情社会,职工请这类假的话,企业都会批准,而且在一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享有丧假的待遇。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那么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下面我们根据有关资料告诉您。一、国家规定的丧假是几天?实践中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三天。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争取抚养权是否好就要看双方是否愿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