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在高级人民。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所至,级别管辖不可能完全适应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项又指出:“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这一规定又突出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指定管辖,即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也承担著作权民事案件的第一审责任。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权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下列两种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诉讼请求人的诉讼: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著作权纠纷类型多样、案情复杂,处理起来费时费力,建议您直接委托专业的著作权律师代为处理,以便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册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一、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一、商标注册证是什么,由什么部门颁发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二、商标注册证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条件 (1) 对于“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还是“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意见不甚统一。一种观点认为登记和公告是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该转让合同有效,但未经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的转让不生效,即该专利权并不发生实际的移转,合同受让方并不能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但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1)准备申请文件。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项: 1、用黑色笔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2、使用中文简体字。 3、表格表单使用,不能分栏写。 4、实用标准表格、A4纸,一式两份。 5、附图需用黑色墨水盒绘图工具制作。 6、按顺序编写页码。可去官方...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那么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一、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商标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就私自使用别家的商标,以混淆市场谋取暴利,这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破坏,那么商标侵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现商标侵权怎么办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商标的注册和申请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最近有辽宁的朋友前来询问有关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问题,那么,辽宁省著名商标申请的程序是什么呢?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申请认定辽宁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者。 (一)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一、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 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 ...


·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t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撤销□商标补证 □商标注销 □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监测 注: 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在商标权人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时候,侵权人可以以商标权人没有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商标权人提供在此3年内实施该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据。如果商标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3年内确实使用过该注册商标,同时也不能证明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自身造成了损失的,那么侵权人此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我们说的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