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年轻人通过创办公司进行创业,要给准备经营销售的商品弄一个商标。当地的商标管理局负责审理、批复商标,如果当事人对其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复议。我国商标法中也对行政复议有相关条文,那么,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
  一、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无论是对驳回商标申请的复审还是商标异议的复审,都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审”而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是短于60日的,那么按照60日来计算,如果其他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是长于60日的,那么按照其他法律来算。
  二、商标当事人对复议不服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商评委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当事人对商评委的裁定包括送达等行政程序不服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公民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应予驳回。鉴于上述情况,国家工商总局的做法是,对因不服商评委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1、申请复议权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3、申请回避权4、撤回复议申请权5、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6、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综上所述,根据商标法行政复议期限新规定,商标申请人请求行政复议的,应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区级的政府,都是有权进行复议的机构。当然,在商标主管部门不处理商标复议申请时,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总之,针对商标纠纷,解决的办法是不少的。
  
  
  


·著作权作者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著作权作者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著作权作者的认定方法是谁产生作品由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和作者是两个概念,也就是说,除作者以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社会组织依法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判定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位作者”。二、特殊类型的著作权主体规定是什么?1、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


·商标侵权成立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成立要件有哪些?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一开始使用商标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许可,但事后得到其许可或追认,或者是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不理不问、表示默认,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第二,必须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对其造成的损害结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具体可...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一直都是人们很容易忽略的问题,软件,可以说现在已经普及到每一个人都在使用,小到,一些幼儿园的小孩,大到一些年过花甲的老人,因为软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加上现在是互联网时代。那么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唯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目前除北京地区设有软件著作权代办机构,其他各地都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


·门头使用他人商标是否侵权
      是。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60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申请注册商标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些公民可能个人设计出了一个商标以后,如果有幸被市场当中的某些商家相中了,那么可能会将商标的申请权直接转让给该公司,同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就是将商标的所有权利直接转让给了对方的。所以当事人也一定要知道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
      假冒专利罪是指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行非法使用,侵犯他人或者单位的专利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新罪名,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通常要怎么认定假冒专利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 一、怎么认定假冒专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专利可分为三类,分别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这...


·如何使用服务商标?
      如何使用服务商标?在商标的分类中有一种是服务商标,这是与商品商标同级的商标种类,同样也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服务商标也是要经过注册之后才能受到保护,而商标所有人在实践中又该如何来使用服务商标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服务商标如何使用 服务商标如何使用?商品商标可以将注册商标直接使用在产品上,而服务提供的是一种无形的产品,不能承载有形的商标。这个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案件一审、...


·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申请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申请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著作权的申请登记,我国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实践中,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在内的作品都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但也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到底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作权申请要多少钱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0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


·商标续展补正费用是多少?
      商标续展补正费用是多少?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


·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有效期及其续展的规定是有效期为10年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