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抚养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虽然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这并不代表父母就需要一辈子抚养子女,毕竟子女总有长大独立的一天,而在父母年迈的时候反而需要子女来赡养父母。那通常离婚抚养多少年呢?也就是说父母实际抚养子女需要到什么时候为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具体数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抚养多少年
  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从原则上来看,父母抚养子女的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也就是说18周岁之后原则上父母就不需要继续抚养子女了。不过也是有例外的情况,此时虽然子女已经成年,但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在校读书、不具有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父母也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还是要继续抚养子女。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军人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怎么确定对方投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投资财产取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法律规定中离婚后儿女归谁抚养?
      在夫妻生活中,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夫妻生活难以为继,所以一般都会选择离婚。但是,一旦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办?在法律规定中离婚后儿女归谁抚养呢?多数父母都是深爱儿女的,谁也不想放弃。法律是怎么处理这种问题的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离婚手续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离婚手续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


·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提起离婚诉讼的,肯定是由夫妻中的一方进行的。而此时,作为离婚案件中原告的一方,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原告要收集怎样的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


·离婚协议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协议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那么男方就拥有了对孩子完全的抚养权。但是同时女方也要尽到自己相应的责任。给孩子支付其抚养费,直至其成长到18岁。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


·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吗?
      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不想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可以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根据案情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程序。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有开庭、组织双方答辩、质证论证、作出判决等环节。 一、诉讼离婚多久可以判离吗?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


·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属于过错责任中的重婚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女方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丈夫属于过错方,只要你有证据并且向...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变更小孩抚养权应该先跟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法定变更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即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