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一、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具有选择权: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
  
  用人单位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来判断,与劳动者是否辞职无关。理由如下:
  
  单方解除是一种法定解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又以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区分为过错解除与非过错解除。其中,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又称即时辞退,是指劳动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预告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将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为六种情形,劳动者只要出现六种过错性行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雇行为,无须事先通知,也没有经济补偿金,是一种严厉的解雇行为,因此,我国劳动法律通过解除理由和解除程序进行了制约。
  
  从解除理由上看,《劳动合同法》将过错性解除理由主要限定在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解除。从解除程序上看,在过错性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虽然可以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但作出解除时仍要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相应的退工、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和程序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劳动者事先已提出辞职行为,但在其辞职未获批准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申请辞职行为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的合法性,所以,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对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但因何种原因或者由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各执一词,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免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而劳动者则主张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责任为由,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否则即推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在法律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对此进行协商变更时,该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即便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也只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他损失。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中规定只有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着重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但是法律并未禁止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该条款固然合法有效,对此没有争议。关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的违约条款其效力该如何认定?对此应分两种情形,分开认定。
  
  第一,若违约条款系同一条款,即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在同一违约条款中予以约定,彼此相互对应。这时就不能割裂开理解,认为该违约条款中对劳动者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属于无效,但对用人单位的约定却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中已规定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标准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经济补偿的两倍,可见,劳动者的权利已经得到充分救济。在这种情况下,若再允许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对用人单位来说显失公平。对此要全面把握,该违约条款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然不允许约定劳动者的违约责任,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合同中基于相同情形所约定的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也应无效。
  
  第二,若违约条款不是同一条款,即在劳动合同中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分开予以约定。这时就要分开处理,一方面认定对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属于无效;另一方面则认定对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约定依然有效,当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时就要据此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您能够看出来最高院认为单位以业绩为标准淘汰员工这样的做法已经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内了。这也就说明如果员工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告上法庭,那么法官也会坚决支持员工的诉求。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字号的名称、组成的形式、经营的范围、 经营者的住所、经营的场所以及经营的方式等有关项目,应当按照工商管理的条例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去原先登记的那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相关内容变更的登记手续。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详情请看下文。 1、营业执照变更。 已有营业执照、税务证的个体工商户需做经营范围变更。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
      当代社会,入职的话需要携带一些入职材料然后进入工作单位,对于很多刚刚毕业走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来说入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很多人入职之后都会选择离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入职半个月离职有工资吗? 入职半个月,未签订合同,正常的辞职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法律问题: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多久必须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律师呼...


·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对于一个参与工作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说你在什么企业单位工作都下雨,又能单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对于自己领取福利和薪酬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对于劳动关系要非常重视,那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 劳动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 设备质量检测是人防工程防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质量检测的合格与否,关系到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否投入民生广泛使用。那么,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工作,确保战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各项功能得到正常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在我们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到某个公司上班时,我们就会跟公司签定相关的合同,有些公司在需要用人的时候把我们招用进公司,但是公司不需要那么多人的时候就直接把你辞退了,有的公司在辞退我们的时候可能会给一些赔偿,有的公司就不会,那什么情况是需要给我赔偿的,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又是多少呢,下面跟我们一起在学习。 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员工违反公司纪律,被降薪合法吗? ?一般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录用的员工就需要遵守纪律,员工要是违反公司纪律的,那么需要接受公司相应的处罚,甚至是降薪的处罚,公司能不能就员工违纪要求降薪,首先可以看下哪些情况公司可以降薪,具体有如下: 1、员工违反公司纪律 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降薪。 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胜任工作岗位,经过培训后还是不胜任工作,那便可通过降低...


·一、代通知金是否包含绩效工资?
      一、代通知金是否包含绩效工资?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包括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等。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


·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
      在现代这个社会,司法鉴定的重要性体现的是越来越明显了,在很多的案件中,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这是为了案件顺利进行。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的知识,比如说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 工伤可以走司法鉴定吗这个问题,是可以的。 二、司法鉴定的流程 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


·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么,回家做工作是否算加班
      有的劳动者正常上班做不完工作,就想到可以把工作带回家,这样还能向单位索要加班费。那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若算的话,单位就要支付该劳动者想要的加班工资。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作带回家做算加班吗 现代办公室里的许多工作都可以带到家里继续做,那么“黄金周”在家工作的人拿的到工资吗?这要分两种情况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在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