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在《破产法》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例如重整计划的通过。
  
  二、决议事项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4)外资企业中,合资企业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表决并一致通过。
  
  (5)重整计划(重点及难点)
  
  ①采用分组表决方式。即依照债权种类分组,债权种类包括:
  
  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c、债务人所欠的税款。
  
  d、普通债权。
  
  ②重整计划具体的通过方式包括:
  
  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2/3以上,则该组通过计划。各个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该重整方案通过。
  
  b、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或未得到法院批准,以及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的,法院应该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6)和解协议的通过方式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解协议采用双重多数方式通过,即同时满足债权人数及代表的债权额的有关规定。(教材第221页)
  
  破产过程中的表决事项也有一般事项和特殊事项之分,一般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特殊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无论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都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普通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通过;特别决议由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通过。
  
  在破产过程中,只有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和和解协议的通过适用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
  
  (7)国有产权转让的表决方式(第九章)
  
  企业性质如果为国有独资企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如果是国有独资公司,应由董事会审议。
  
  对于职工的安置事项,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的行使方面,首先股东需要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实施累积投票制、一人一票制。针对不同的事项表决通过时要求的票数也有半数通过和绝对多数通过两种。另外,股东只有对公司法中规定的事项有表决权。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沈阳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沈阳公司注册成立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名称核准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向沈阳市工商局申请公司名称查名,需要股东的身份证明并签署《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查名通过后,工商局颁发《沈阳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其有效期为半年。 2、签署工商登记材料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需签署《公司注册登记申请表》、《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登记材料。 3、开设公司临时帐户并...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债务纠纷或者债务问题,如果企业改制前没有偿还债务,而选择逃避债务,就会面临债务人的经济诉讼,那么对于债权人又该如何提起刑事诉讼呢?企业改制时的民事诉讼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文对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最高院观月审理企业相关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由于各种原因,合伙人可能会想要退伙,那么,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首先要说的是,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存在法人退股的事情,只有合伙人退伙的问题。那么,合伙企业法对合伙退伙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提供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并为您做一个解答。 合伙企业法人自愿退股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的具体规定,不同性质的合伙企业规定有一些不同。...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资金的需要,会选择融资,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当然融资也不是唯一的获取资金的手段。企业在有融资的想法时,就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在众多的融资手段中,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手段,希望能够顺利的完成融资,但是到底有哪些融资手段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1、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上市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的门槛相对较高,同时锁定三年的要求大大降低了境外投资者对股份流动性的需求。在瞬息万变的资本市场,不能快速变现持有的股份,严重降低了境外投资者的受...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
      合伙企业股东人数要求是什么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


·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出资人履行义务,成为股东。一般来说,公司法人持有的股份比较多,是控股股东之一。公司股份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流通,有时候,法人会申请退股,达到条件的,董事会批准。那么,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公司法人退股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实际的需要,可能会增加或者变更股东。尽管公司内部有权决定是否增加变更股东,但是法律还要求增加股东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否则公司的增加股东的决定对外没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法增加股东的相关知识。 一、公司增加股东的程序和流程 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呢? 一、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