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软件著作权该如何登记在作品的分类当中包括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软件作品等等,虽然法律规定自作品创作之时起就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但是针对其中的软件作品来讲,由于其比较特殊,因此最好申请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我们为您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一定要登记吗
  根据相关法规,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2002 年开始实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说的是“可以”,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与是否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完成(包含部分完成)即自动享有著作权,受法律的保护,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二、软件著作权如何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1、您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我们会根据信息采集表内容为您整理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盖章及快递:我们将电子版需要盖章的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报送审查:收到材料后我公司将整理打印,装订后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审;
  6、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7、公告发证:公告后发放证书,我公司收到证书后扫描给您确认;
  8、确认付款:您确认后您支付全部费用,财务核实后会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软件著作权并不是必然的办理登记,但是办理登记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具体该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比较充分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商标驳回复审上诉怎么办 (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申请的决定不再是最终决定。当事人不接受的,可以通过诉讼寻求帮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这些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管辖权原则,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当事人不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现如今,国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渐增强,不仅知识产权的地位日益凸显,商标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部门依据法规授予对商标提出保护申请的专有权利。申请了商标权,其他人使用即是非法行为。只有商标权利人才有此商标的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和续展权,以及禁止其他人侵权的权利。商标一般是由图形、文字、数字、字母、不同颜色、三维标志组成,或者是以上几个要素组合...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的,如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仅是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咨询的话,肯定也要知道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少时间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少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


·规定中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
      规定中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一)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计算机著作权如何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什么?
      我们生活的信息时代,大数据充斥于我们周围。获取信息和技术的图景也相对容易。因此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显得最为重要,也是作为对自己劳动成果的保护。那么,如果想要自己的劳动成果受法律保护,需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那么计算机著作权如何登记证书?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


·著作权不可转让部分具体有哪些
      著作权不可转让部分具体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受时间的限制著作权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三种:1.署名权...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


·注册商标侵权情形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侵权情形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