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接受刑事处罚

  


·用人单位是否应当发放年终奖?
      所谓年终奖,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通过其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在一年年终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作出的贡献而发放的奖励性报酬,属于对劳动者全年劳动付出的超额劳动报酬。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等没有明确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方式、数额和发放时间,因此,是否向劳动者发放年终奖不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一般应依据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或者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是...


·育儿假是按照自然日还是工作日计算?
      育儿假没有明确规定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但是有规定: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所以对于员工来讲,利用这个规则可以理解就是按照工作日计算了。另外育儿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也就是说假设当年公司无法给员工休育儿假,要累计到下一年周年,只要跟员工协商好是允许的。 育儿假工资怎么发? 政府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全额工资发放。也...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你实际出勤天数及时支付相应工资。
...


·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吗?
      公司的内部规定中有很多以罚款作为处罚员工违纪的手段,如上班抽烟、开会迟到、接听电话不及时等。一次因为与客户多说了几句话,而耽误了开会,马先生便被公司以扣工资的方式罚款200元。面对诸多不合理的内部规定,合同期满后马先生便离开了公司,但心有不甘的他便委托律师提起劳动纠纷仲裁,要求退还罚款。
     对 于马先生的诉讼请求,公司并不认同,理由是:罚款的依据公司的内部规定,张先生在...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后,有些员工担心以后会一直没法准时拿到工资,所以便选择辞职。但是,辞职时公司拿不出钱支付工资,或是约定一定时间给,比如按公司原先约定的发工资日期。那么到约定时间还是不给发,或者以劳动关系终止为由拒绝,员工要积极采取措施拿回工资。   按规定,员工被拖欠工资,即使已经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不过,员工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时效,具体是从终止之日起一年申请仲裁。...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直接目的,也是生活来源。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则面临以下三类责任: ( 1 )民事责任:被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 ( 2 )行政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50% 以上、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3 )刑事责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


·关于事假有哪些规定?
      事假的天数是由用人单位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6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在事假期间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


·福利待遇何时终止?
      离职时员工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如下,具体的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同小异,但应该以当地为准,因此,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


·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