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证离婚协议要多久,怎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实中,不管是你是进行什么的公证,要想最后拿到公证书,那么还是要经过一定的时间的。那公证离婚协议要多久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公证离婚协议要多久
  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不超过一个小时。但要拿到公证文书,还要打印,审查、盖章等,这个过程要三天左右。
  二、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三、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从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公证离婚协议要多久,办理相关的手续只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但要真正领取到公证书的话则需要三天。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告方来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自己应当做好应诉的准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起诉离婚如何应诉?一、起诉离婚如何应诉?原告起诉离婚,作为被告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是否同意离婚,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第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但不能就此认定属于一方的个...


·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而协议书里面除了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外,同时还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那要是夫妻又股票的话,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


·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应该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协商约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的话,那意味着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同时女方也是享有探视权的。不过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可能会出现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情况,那此时又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应该怎么办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下面是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而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对于金额较大,明显超过双方交往期间正常开支范畴的部分馈赠,不同于一般的财物赠与...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夫妻要是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采用均等分割,即夫妻双方各分一半。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些不同,其实也是体现在法院判决时所要遵循的原则。主要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并不会因为谁...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关于婚姻问题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你在婚姻过程中民事纠纷,解决好婚姻问题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因此,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婚姻问题有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保证人们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


·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除了争夺财产外,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面经常引发纠纷。父母除了是孩子的抚养人,还是监护人,这种监护权是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改变的。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监护权如何分配?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