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骗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骗婚需要的相关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受骗者对被骗事件的陈述。 2、书证,书证可以是结婚证或者是双方通信的信件,还可以是结婚协议书等。 3、物证,物证可以是彩礼收据或者是礼单或者购物清单。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一般指在被骗婚期间,对骗婚人不正常行为录下来的录音或者视频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 怎么计算抚养费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计算的那么清楚,而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都是共同来抚养孩子的。但如果离婚就有一方无法实际抚养孩子,这样的情况下自然需要支付抚养费,到底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离婚后的抚养费如何算 怎么计算抚养费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离婚夫妻就财产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的,此时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外,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而这个费用也可以说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费。那么这个费用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院怎么收费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现在社会很多小情侣在婚前就开始了同居生活,而那在同居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财产问题,而新婚姻法关于同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一、争夺抚养权时的证据怎么收集 现实中,分开的父母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此时,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作出判决。而对于父母来讲,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拥有更好的抚养条件是很重要的,到底这个抚养权证据怎么收集?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此时,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这里就...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
      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母亲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人们总是容易弄混的,离婚后很多人认为自身有抚养权的同时拥有监护权而对方就没有了监护权,但其实这种说法是很不负责任的,而且是非常不靠谱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之间的区别很多人都分不清楚。那母亲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


·新婚姻法中对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夫妻离婚后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这一点在我国《民法典》中是做了明确的规定的。因此提前来了解该规定,有助于你在分割财产时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供您阅读。 《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律师是不是必要的?
      一、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律师是不是必要的?申请国家赔偿并不一定需要律师,委托律师只是用律师的专业法律知识代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为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申请赔偿时做更充分的准备,同时也可为委托人代收有关的赔偿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若需要委托律师,还应签申请国家赔偿委托书。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1) 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


·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 ?
      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 ?一、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条件呢 想要离婚的话,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离婚: 1、夫妻双方均有离婚的意愿,达成离婚的共识。 2、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具有法律规定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的。如: 第一种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里强调是同居,而不是偶然发生两性关系。 第二种情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种情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种情况需要强调是屡教不改,而非偶然行为。 第...


·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军人离婚案件,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不同,不能简单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既然如此,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1、军人对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方军人所在单位的军事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


·一、双方办理离婚要抚养权吗?
      一、双方办理离婚要抚养权吗?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