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逃票多次会被拘留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逃票数额超出3000元以上就会涉嫌诈骗罪,将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包括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预备会被判刑吗?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


·在我国判2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判2年缓刑2年什么意思 就是指判决后不用送监狱执行,而是在外执行,由社区、派出所矫正、监督。2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被收监,满3年后原判刑罚就算执行完毕。如果3年内又犯罪,要把原来判决的2年有期徒刑与后罪数罪并罚的。 二、缓刑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


·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有什么限制
      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有什么限制我们发现很多刑事案件一审其实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而二审才会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通常刑事一审程序都是采用的简易程序,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那究竟什么是刑事一审程序呢?而我国对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又有什么限制?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一审程序 刑事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起诉权的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初次审判时所应遵循的活动程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理也应遵循第...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怎么处理?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


·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我们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立案进行侦查,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愿意走刑事诉讼程序,想要私下进行调解,可以吗?对于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后还能调解吗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 二、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寻衅滋事...


·在我国拒不认罪判刑了在监狱能减刑吗
      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仍然拒不认罪的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人员办案的进程,但我国的新刑法当中早就已经将相关的重点转移到了证据身上,所以拒不认罪不代表着法庭就不能够对当事人定罪了。但是这些人在法庭判刑以后可能会考虑在我国拒不认罪判刑了在监狱能减刑吗这种问题。 一、在我国拒不认罪判刑了在监狱能减刑吗? 《刑法》第78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此的处罚是进行数罪并罚。如同时犯两个罪的,法院将在两罪所判刑期的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确定最终实际执行的刑期,如,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三年,犯寻衅滋事罪,...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


·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内容是什么?
      刑法的实施,对于制约人民的行为,构成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有了刑法可以知道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应该受到的惩罚,为了可以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对刑法进行了修正,颁布了新刑法,新刑法制定了很多新的章程规定,其中最引起关注的就是,新刑法死缓不得减刑的规定,今天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死缓 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


·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吸毒的行为,其实在不少人的眼里可能都会认为这属于犯罪行为,首先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样的了。关于吸毒会犯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吸毒可能会构成犯罪,也可能只是受到行政处罚。 二、吸毒的处罚: 对吸毒行为的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