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
  
  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转让给个人受让人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么具体该如何办理呢?进行商标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即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二、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三、商标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转让商标虽然是两个当事人的事情,但法律要求必须要进行转让商标的备案登记,因此也就会涉及到费用的支付,包括转让受理费和转让代理费两种。这也就是商标转让价格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被抢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要回?
      商标被抢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要回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为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如果对方3年内未使用商标的话,企业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如果确实没有使用,那么商标是被必撤的。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够通过商标交易来获得商标,不过可想而知,既然是被恶意抢注...


·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
      专利权人的主要权利有什么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
      很多人都有自己的专利权,这种专利权的产生其实是为了更好保护一些人的利益,从而保证这些人合法权益,其实简单点说就是当你因为自己的智慧贡献出一些想法的时候,这些想法被认可就会被保护起来,而不是让别人盗取你的想法,加以利用。第一点、可以独占占有并且使用的权利,这个权利很好理解,就是获得这种权利的人,可以独自使用这个权利,除了国家特殊规定外,其他的人在没有走法律程序之前都是不能使用的,不能使用当然就不能占有了。第二点、许可权,和上面那个别人都不...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一、商标续展办理是否共有商标 商标续展办理就是原来的商标,所以是共有商标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二、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专利权申请成功后,专利权人即享有了相应的权利,即可以对外授权他人使用专利,或者是转让自己的专利,获得相应的报酬。其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根据合同进行规范,只要不违法法律法规对强制性要求即可。侵犯专利权的形式:1.没有经过相关专利人的同意,就私自生产或者是制造专利产品,该行为侵犯是专利权人独自享有该类商品生产制造的权利;2.销售非经专利权人生产的侵权产品,即使销售人没有参与生产的过程,但是进行了销售,其行为也是侵权的,出给能够证明自己产品来源...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
      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侵犯版权的认定侵权现象还是经常可以见到的,主要是我国关于侵权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近几年兴起的电子书版权侵权问题,很多作家因此苦不堪言,那么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子书侵犯版权怎么办 1、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2、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调解;3、直接向法院起诉;4、书面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侵犯版权的认定 1...


·商标宽展期续展要多少钱
      商标宽展期续展要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商标续展的重要性: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如果届满之日起是:2012年11月11日,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至202...


·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一、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1、版权变更流程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版权变更的费用 版权查询费用官费200元每件,办理转让申请官费每件300元,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一笔代理费。 二、什么是著作权变更 著作权变更是指在著作权存续期间,权利的主体、权利的内容等发生变化。 根据作者人格权专属...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构成犯罪,那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入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入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
      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交工具的日益普及,有一些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损害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就引起了商标侵权。如果这时候我们要对其进行诉讼,商标侵权中的诉讼主体资格是怎么样的呢? 一、提出申请情况 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中,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