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
  
  商标是一个企业区别另一个企业的标志,若一个企业是商标是著名商标,那么这个企业的产品就是被广大消费者认可、信赖的,那么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区域性的,属于行政许可。
  
  二、著名商标概念
  
  著名商标: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著名商标不同于普通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因为认定过程就是宣传商标和扩大商标知晓程度的过程;
  
  2、有利于增强企业商标的市场竞争力。如同前面讲到的,认定驰名、著名商标能增强消费者对该商标所标示商品的信任程度,从 而选择购买;
  
  3、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因为认定过程是对企业学习和掌握商标法规、商标知识的有利推动,也是对企业管理商标、 规范使用行为的检验过程。
  
  4、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因为著名商标是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保护重点。如《商标法》以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著名商标保护条例及规定等;都对著名商标制定了不同于普遍商标的保护规定。
  
  三、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条件
  
  1、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2、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6、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7、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8、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9、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以上就是对著名商标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吗问题的解答,虽然著名商标只是在一个区域类而言的,但他还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法律责任,是被法律所保护的。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原则包括什么商标权的取得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而在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授予商标权。实践中,商标权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到底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权的取得原则是什么 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一)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2023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商标小类不同是否侵权?
      商标小类不同是否侵权?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比如250001、250002。在同一个大类(两位数)里,可以选择不同中类(四位数)中的小类(六位数)。因为中类(四位数)有禁止权,所以在同一大类(中有相同的汉子商标,只要中类不同,是可以注册的。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很多时候,我们看到某一个商标就能联想到相应的产品,这样对产品的销售是很有帮助的。而实践中,有的人就会眼红别的产品,进而仿冒他人的商标来获取非法利益。此时构成商标权的侵权,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赔偿。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律师提醒赔偿权利人,赔...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一、专利保护范围包括了哪些 专利权的客体,也称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


·香港商标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香港商标转让的限制是怎样的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任何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以欺骗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转让商标的,其转让无效。 2、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否则转让无效。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t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撤销□商标补证 □商标注销 □商标复审 □商标异议 □商标答辩 □商标监测 注: 以上属中国国内商标事项...


·法律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专利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时也有作无效认定的,但是,笔者认为这样处理是不正确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其效力。 主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而无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44条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自个怎么办?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未备案原告诉讼主体可以照常进行维权的诉讼,因为专利许可实施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备案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超过三个月就没有必要备案了。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职务作品著作权协议的内容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信息、授权人信息、著作权授权使用期限、有关责任区分与认定、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二、职务作品的种...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自始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