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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过婚的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评估机构无法入户调查,影响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吗?
      1. 再审申请人李秋胜因诉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泰安市政府)房屋行政征收补偿及山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行终106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由审判员王振宇、审判员张艳、审判员李纬华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2. 李秋胜向本院申请再审称,泰安市政府作出的《关于征收财源大街西段旧城区改建一期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以下简称《征...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答应给补偿金拒绝怎么办离婚协议男方拒绝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离婚时适用经济补偿制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归属作出过各自归有的约定,即婚后财产采取分别财产制度。如果双方对此期问的财产未作约定,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或虽然约定。但非约定各自所有的,不适用此项制度。2、请求离婚补偿的一方应是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由于快节奏的生活,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原因,可能一时没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离婚了还住在一起。对于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原则上构成非法同居。为了进一步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关系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孩子上大学了还给抚养费吗?离婚孩子上大学了原则上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 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二、抚养费支付年限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


·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晚婚晚育产假有多少天? 目前国家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 产假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婚假丧假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每年要求增加吗?
      近些年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让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为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夫妻二人离婚后理应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上涨,公民的生活开销也随之变化,子女的抚养费因此也会发生改变。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每年增加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就该问题作详细解答。一、子女的抚养费可以每年增加吗?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业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下来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男女在...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予以补救。通常情况下,民事错判往往会形成受益人错判纠正后,法院可以对已被执行的财产,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然而,如果民事错判没有受益人(不当得利人)或对已经被执行的财产无法返还的,受害人则难以取得有效的救济与赔偿。对此类损害必须由国家负责赔偿。可见,民事错判赔...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
      离婚财产必须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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