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频率是比较高的,相信您都知道此时肇事者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那,构成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交通肇事罪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一旦发生,焦点都在赔偿方面。但对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能否在刑事审判中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并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还有待出台明确的法律规定。本人的观点是,应当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交通肇事罪属过失性犯罪,被告人也不愿造成他人死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现今社会中必然存在的现象.社会要发展,就需要车辆,只要车辆存在就必然会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现象存在。就像治病需要药物,而药物会存在副作用的道理一样。因此,对于必然存在的危害,就需要有相应的措施来化解。因此,赔偿也就成了重点。现实中多有受害人方抓住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漫天要价的现象存在,而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也比比皆是,此时就会出现双方针锋相对,僵持不下的局面。而一旦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无法支付赔偿金,入狱便在所难免。而被害人方,也将不得不继续再跟保险公司打官司。因此,如果在刑事审判中,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有利于保证被害人一方得到赔偿,减轻被告人的责任,也避免再次发生诉讼,增加诉累。或者也可以考虑将原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赔偿事宜,在庭前会议中专门做一下提前处理,而不必再要求保险公司出庭参加庭审。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是否可以将为肇事车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此,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是本案的适格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理由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和机动车车主之间是合同关系,而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是侵权法律关系,不包含合同关系。另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应在责任保险限额内,支付赔偿保险金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其理由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并不限于刑事被告人,还包括其他有赔偿义务的人。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关键是看保险公司是否具有法定的赔偿责任。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虽然是以商业保险的面目出现,但由于其运行实施过程中包含强制性,具有强制保险的属性,并不是纯粹的商业保险。其次,《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不仅仅可以基于合同的约定(即合同关系)承担赔付的民事责任,还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因此,即便在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保险公司也应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向受害第三者支付赔偿的保险金。因此,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保险公司有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的法定赔偿义务。因此,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一并起诉,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这样,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又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讼累。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对“交通肇事罪交强险是否赔偿”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交强险也是要在赔偿范围和限额内做出相应赔偿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有汽车了,车道拥堵、车主路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本篇文章中,我们主要来讲一讲有关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认定期限、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开车的诸位能有所帮助。 一、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汽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


·饮酒后驾车怎么处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善意取得的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
      善意取得的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二、占有改定的效力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


·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拍照的
      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拍照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下埋设感应线圈,横杆上架设数码相机,用于对闯红灯的抓 拍,另一种是架设摄像机,用于对超速、闯红灯、违章停车等进行实时录相。无论哪 种方式,都会对于违章车辆拍摄至少三张图片,一张是瞬间违章图片,一张是号牌识别图片,一张是全景图片。不论哪种方式,都是24小时开机拍摄,图片保留时间一般是一周。一个摄像机通常只拍一个车道,少数可拍两个车道,一般都是设在从左向右数的第一和第二条车道上。数码相机的拍摄范...


·一、买房子首付交了合同没签要退款是否可以?
      一、买房子首付交了合同没签要退款是否可以? 可以要求退款,交完首付没签购房合同不正常 正常的买房流程是: 定金(签订认购协议)-- 付首付(签购房合同) -- 房管局备案。 如果在付首付的时候不能签合同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许多企业有时候会出现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股东行使股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是股权转让最常用而普遍的方式。股权的只有转让,也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这个问题。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交通违章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闯红灯、逆向行驶都属于交通违章,交通违章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对人的生命和财产有一定的威胁,因此政府会对交通违章进行处罚、罚款。那么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哪些行为将会造成交通违章呢?一一为你解答。 一、沈阳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1、沈阳交通违章有罚单,要按照罚单上的交警大队地址去窗口,办理手续,给你一张到银行缴纳罚款的单据,在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缴纳罚款的窗口缴费即可 2、电子警察拍照...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酒后驾车。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人员喝酒后存在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家。如果一旦被交警发现,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有正式编制,没有特殊情况,单位是不能开除的。那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会被开除吗?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该怎么处理?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道路上的车流量也变得大了起来,因此一些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那么如果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可以更好地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