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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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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犯罪事实认定《会计法》第23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处理处罚依据:《会计法》第44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刑法》第162条第2款:“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会计的相关职责和要求,涉及到会计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来完成相关工作的,如果涉及到会计隐匿会计报告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一、绑架罪与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与整理了刑诉法特别程序具体内容的相关知识,请往下阅读。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


·三大类犯罪限制减刑都有哪些
      一、三大类犯罪限制减刑都有哪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正案(八)〉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针对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规定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有利于严格执行死刑政策等三...


·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限制减刑与终身监禁有着根本的区别。限制减刑是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


·刑事辩护--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起协助作用的犯罪行为。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很多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协助故意”。即行为人明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盗窃罪不批准逮捕意见书如何书写?
      一 、盗窃罪不批准逮捕意见书如何书写? 不予批准逮捕律师意见书,是刑事案件在呈请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环节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根据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要求,或根据案情,认为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或没有对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必要,建议不予批捕、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建议书。这是律师所做的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的一种。 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 (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 ① 没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既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2、对既遂犯应直接按照《刑法》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二、对既遂犯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


·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般来讲,公民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不过,一些特殊的人群犯罪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过,如果是尚未成年的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首先,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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