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企业并购后整合主要涉及哪些方面?一、经营战略整合
  企业并购后,战略整合是其它整合的根本前提,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并购是否使企业的战略意图得以实现,换言之,并购是否服务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只有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旨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竞争优势的企业并购行为,才能为企业创造持续效益,才能为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价值。同时,并购是一项涉及到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转移的系统工程,也是决定控制权增效的关键,因此,并购活动一般都与并购双方的战略安排或战略调整密切相关。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人力资源整合
  人力资源整合的目的,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做到让双方员工接受这次并购,并能相互了解、相互理解,接受各自的差异,达成对未来共同的期望,以实现并购最终的共同目标。通常,并购发生后被并购企业员工忐忑不安,会产生压力感、紧迫感和焦虑感,进而出现人员流失。如果关键人员大量流失,并购成效就会大打折扣。留住关键人员是并购后人力资源整合的重中之重。关键人员是企业的战略性资产,是企业未来成功的关键。企业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留住或稳定这些重要人才。企业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人力资源培训,给予员工接受指导与改进管理的机会,注重评价员工的适应性和工作动力,确保整合后的人力资源既具有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具有竞争力。
  三、组织与制度整合
  组织是战略得以实施的基础,组织整合可以从两个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战略牵引下重塑组织愿景和使命。二是重构组织结构。
  制度整合体现为并购双方人事、财务、营销和开发等职能制度的优势互补过程。通常,并购方会将本公司优秀的管理制度移植到目标公司,以改善其内部管理效率。同时并购方还会充分利用目标公司优良的制度弥补自身不足。在制度整合过程中,要适时介入变革受到阻力的单位和部门,积极进行引导和疏导,使新制度得到切实贯彻和严格执行。
  四、资产债务整合
  企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从并购整合的实践来看,一般着重于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的整合,而对流动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整合则主要通过财务处理来进行。资产整合可以选择出售、购买、置换、托管、回购、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进行。债务整合主要是将债务人负债责任转移或债转股。虽然债务整合没有从总体上减少或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但调整了债务结构,可以使企业的负债率调整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五、财务整合
  财务整合是指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统一管理和监控,使被并购企业按并购方的财务制度运营,最终达到对并购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财务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和收益最大化。财务整合是企业扩张的需要,是发挥企业并购后财务协同效应的基础,是并购方对被购方实施有效控制的根本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目的的重要保障。通过财务整合,企业得以建立健全高效的财务制度体系,实现一体化管理,从而使各种信息与数据得到最大限度的共享和高效利用。
  六、文化整合
  并购后最难的莫过于文化整合。要想把文化冲突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乃至从冲突走向融合,需要企业在文化整合中遵循实事求是、取长补短、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在使命、愿景以及企业各个层次上建立起彼此信任关系,塑造企业共同的价值观,特别是合并公司的领导要通过实际行动取得公司核心团队的信任。同时,想办法了解各自原有团队的企业文化,探究双方发生文化冲突和碰撞的深层原因和影响程度,寻求协调办法,确定文化整合方案,并在组织结构、制度和流程方面进行适度变革,以有效地融合双方文化,建立新文化。
  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并购后需要整合的部分很多,涉及的范围广又至关重要,要想企业做到有效并购,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首先就应当在并购后做好这些方面的整合,以期越来越好。以上是的我们为您带来的“企业并购后整合涉及哪些方面?”的解答。如你生活中还有其他问题,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是...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企业是没有强制拆迁权利的。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一般只有法院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股权转让一直都是公司股权最重要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常通过股权转让来提高收益,但是对于自然人来说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说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说死亡等等。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家属一般都会对自热人的遗产等进行变更或是转让,那么对于拥有股权的自然人死亡继承人该怎么办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一、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所作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增加吗随着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您对公司注册资本又重新关注了起来。那么在发起人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了之后,是否还可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呢?为您解答。公司注册资本在经过公司发起人认缴之后,仍是可以增加的,具体流程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一、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 1、涉外民事诉讼中有特别规定的要适用特别规定; 2、涉外民事诉讼中没有特别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
      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有哪些?一、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的是哪些? 不良资产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以及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实物类不良资产。实物类不良资产主要是指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在建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 2、债权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一、公司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法律并没规定不许延长试用期,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只要试用期总长度符合这一规定即可,另外关于试用期延长,用人单位必须有合理理由,否则应该视为你已经转正,因为这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对于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这个与你的情况并不相符。比如你辞职...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强烈,当有融资需求时,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和金融体系的完善,融资租赁成为了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这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那么,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内容。一、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现如今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职业,每一个行业都有很多需要完成的任务。有时候,或许加了个项目,导致正常的上班时间无法完成工作量,但是时间又有要求,这时就需要员工们加班加点,完成工作。那么员工在申请加班时公司加班申请单如何写? 一、加班申请通常需要填写《加班申请表》,主要包含内容如下 1、 申请人、工号、申请日期、所属部门; 2、申请加班的时间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资本要求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