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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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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量刑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量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综上所述,对判决、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给受害人造成的具体损失,像司法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在好几百万的话,对嫌疑人的处罚也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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