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的构成是由什么组成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的构成是由什么组成的?
  
  ?一、商标的构成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2、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商标法》的新规定。
  
  3、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
  
  4、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
  
  5、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二、商标的有效期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
  
  三、商标的意义和价值有哪些
  
  (一)意义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二)价值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一、不知情侵犯外观专利怎么处罚? 1、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专利权人的损失); 2、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下列处分: (1)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侵犯专利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


·侵犯著作权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
      侵犯著作权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吗?侵犯著作权罪对于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
      商标变更地址手续包括哪些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二、商标变更申请办理依据及申请条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什么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释义:本条是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规定。 1、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 它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一是使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内有效; 二是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换...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 专利耗费了人们很多的精力和时间,是一种劳动成果,因此应该注重对专利的保护。专利也可以进行共享互赢,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需要签订协议进行规范。那么,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 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


·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一、商标转让的时间规定一般是多久 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 (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


·个人的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的商标续展需要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


·商标注册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在商标批准注册成功之后,如果想要对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以及其他的一些注册事项进行变更,则需要在商标局进行变更的申请和变更手续的办理。想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或者商标注册的名义以及其他一些注意事项,有两个途径可以进行变更,分别是由申请人去到商标局的注册大厅进行办理;或者直接交给具有国家认证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申请人应该根据自己办理的是商标注册变更还是商标注册人变更,具体情况来填写相应的申请书:(1)想要进行名义变更或者...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 一、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 二、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