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三)著作权也保护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即为作者。
  
  (四)著作权还保护外国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进行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五)著作权还保护特殊的主体,包括国家接受的已故作者遗赠作者的著作权;古籍作品无作者或者作者不明确;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或者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在特别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也需要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期限怎么规定?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
      商标宽展一定会成功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一般商标宽展实际审查时间为六个月,申请资料提交后,就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商标局核发商标宽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宽展证明一起使用。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版权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3、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申请外观专利要多少钱? 官费费用总为1305元,减缓费用个人为:370元,单位、企业:535元。2个及以上的单位不减缓,按1305元收费,2个及以上个人按照535元收费。 一、年费缴纳的时间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此年费可由申请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我们代为缴纳。 二、补充说明: 1...


·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
      我国目前对于抄袭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每一个好的作品现在都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作者在完成著作后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这样作者再发现有抄袭文章之后就可以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但是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呢?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对它们的保护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与特定的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不因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受到法律永久保护,没有时间的限制。发表权...


·app功能能申请专利吗
      app功能能申请专利吗app虽然是应用软件,无法申请专利权的保护。当今互联网社会,刮起了app之风,许多网络公司纷纷研发app客户端。而在注重专利的社会,各公司开发的自有app客户端也需要得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但是app客户端是应用软件,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颁布关于应用软件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条文。app虽然是应用软件,无法申请专利权的保护,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分析app软件的特性,以及app软件的著作权、商标权来分别进行版权保护。但是尽管可以...


·商标侵权如何取证?
      商标侵权如何取证? 一、商标诉讼的取证范围 1、权属证据。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 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被控侵权行为。例如,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等等。 3、损害赔偿证据。在商标侵权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有三种,(1)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不管是注册商标还是驰名商标,法律在进行保护的时候虽然保护时间都是10年,但具体的保护范围就不太一样了,那么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


·商标续展网上能办理吗?
      商标续展网上能办理吗可以的,商标注册网站有商标续展服务。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可以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但还需要寄送相关的申请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还包括,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复审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