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一、施工合同组成包括了哪些方面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核心内容:建设工程合同订立过程为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和订立施工合同。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合同法)第271条之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必须严格地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其订立过程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 1、立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


·如何认定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
      工作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如果说答案并不是绝对的不可以或者是可以,那么对于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怎么认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 国家劳动法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五条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1、建设依据 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准文号,批准的建设投资和工程概算(包括修正概算),规定的建设规模及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包干协议主要内容。 2、工程概况 (1)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 (2)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监理、设备供应商、质量监督机构等单位; (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 (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


·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是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而申请劳动仲裁又要提交什么证据材料呢?下面将为您作出具体阐述。 一、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


·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实习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其他说明。那么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两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是怎样的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是怎样的? 土方工程施工是一项很程序繁多,在施工中有许多细节需要施工方加以注意。那么您需要清楚土方工程施工工艺流程是什么?土方工程施工工程流程我国有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具体内容,以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施工准备工作 (一)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二)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三)备好开挖机械、人员、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员工就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获得一定的赔偿。工伤员工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要先到相关部门作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员工会得到工伤认定决定 书,那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1、单位员工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如果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的话,就可以去申请工伤待遇。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工程只有所属分项工程全部合格才能评定为合格,也就是仅一个分项合格是不能评为合格同理有一个分项不合格也不能评定为合格。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的。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收到招标书后,有意向的施工方应该对招标信息全面了解,然后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文件送达到建设方手中。为了确保投标顺利,必须要做到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现在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1、投标函及其附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各种资格证明材料 4...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每个工作的额人都需要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所以保留劳动关系劳动法中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以及如何能够确定劳动关系?下面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帮助您理解。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