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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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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涉嫌组织卖淫嫖娼有可能会被判组织卖淫罪,也有可能会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可以从以下方面界定此两种罪名:(一)从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定性来区分组织卖淫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主要体现为对卖淫人员和卖淫活动的管理及控制性。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帮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行为,所谓帮助,是指行为人为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提供某种方便。从字面来看,组织卖淫罪无论主从犯,强调的是在犯罪中的组织性;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组织卖淫罪的一种帮助行为。但由于立法者把此种“帮助”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加以规定,它就不再是一般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对比两个罪名的定性可知,组织卖淫罪无论主犯还是从犯,在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管理性或控制性。管理性或控制性,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所不具备的,而恰恰是组织卖淫罪所具备的。(二)从事实与证据来判断对比分析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实施的不同犯罪事实,确定可以掌握的差别就是被告人是否参与管理或控制的事实。总结刑事审判中卖淫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可以清晰地捋出一条差异化的脉络,即被告人是否参与涉案卖淫人员的管理或控制行为。具体管理或控制行为可能表现为参与卖淫场所的经营或管理,或是为卖淫场所提供资金、场所,或是制定卖淫行为、违法获利分成的方式以及应对公安检查的方案;也可以表现为对卖淫人员的直接管理,召集、调配、安排卖淫人员。哪怕被告人只是在集团中担任所谓的助理,但只要负责管理部分陪侍人员,就是存在管理、控制他人卖淫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只要查明被告人参与上述管理或控制行为,即可认定其符合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特征;若被告人还要自称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则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查明事实不符。(三)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最大区别两者的区别点在于: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的分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是在参与管理、控制妇女从事卖淫的活动中发挥辅助或者次要作用;协助组织卖淫罪,则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实施协助活动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参与了集团犯罪中的协调管理或控制;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在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依附并受命于组织者,不具有管理行为或控制行为,更不具有组织卖淫活动的主导权和决策权。二、组织卖淫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卖淫活动之中的组织者,由于在违法活动之中起到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故此相比较于卖淫活动的协助犯等从犯,组织者受到的刑罚会比较重。法院在最终宣判之前,不管是组织类型的主犯,还是其他从犯,都是可以为自己辩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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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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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那么,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刑诉法审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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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包含哪些内容
      说到拘役,您要与拘留区分开来。前者属于刑罚中的具体处罚措施,而后者则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当然,就拘役来讲,在对罪犯适用的时候也是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的。同时,执行拘役也有一定的内容,那到底拘役包含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拘役包含哪些内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役具有如下内容: 1、拘役适用的对象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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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闯民宅罪自诉可以吗?可以,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经自诉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不管是书面自诉还是口头自诉,其内容均应包括: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其他身份事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和证据来源;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二、 自诉案件的分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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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一、误认为侵占罪遗忘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界分,更多地集中在盗窃罪与“代为保管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而对于盗窃罪与“脱离占有物”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则论述相对较少。对于司法实践中较为多发的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遗忘物进而据为己有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即到底是成立盗窃罪还是侵占罪,由于涉及罪与罪之间的区分、犯罪构成理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等诸多问题,则更是鲜有涉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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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不指定辩护人,在没有辩护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便是程序违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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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既遂的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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