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有何需要注意?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购房者最糟心的莫过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那么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讲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延期交房违约金该如何确定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根据以上规定,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若认为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开发商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则可以“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
  关于违约金,一般是有约定就遵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根据法律规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三、注意事项
  应注意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据,保留延期交房的额外损失证据,还应注意诉讼实效,了解延迟交房退房条件,开放商延迟交付超过30-90天,买受人就有权要求退房,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双倍退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驶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驶。如果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有明确约定的,一般按照约定处理。在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购房者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房屋进行使用的,仍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我们的介绍面对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您应该也有了解决方法,在此一定要注意运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是最重要的。当然面对这种问题您如果有疑问的话,


·商标侵权复议申请往哪里交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法》第34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息采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若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辖区大队派出所,则向各分局或各大队申请;若采集机关为福州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则向支队申请。2、申请行政复核、复议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如果不是属于没有人员受伤的轻微事故,那么通常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现场勘查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
      在发生交通时候之后,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若在保险范围内的话,那么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申请保险理赔也是有一定的程序,那这个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第一步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高速倒车事故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一定的罚款,如果说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或者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速倒车造成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是表明该起案件的具体法律关系,有时会出现多个法律关系合并审理的情况,本诉与反诉可能是一个案由,也可能是两个,这就要求法官助理在制作文书...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撞人之后,车主由于害怕逃逸了,那又会怎么处理了?下面,我们为您讲解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汽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一、交通事故上颚下颚骨折定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上颚下颚骨折定几级伤残? 1.交通事故中,要符合评定时机才能评伤残,具体几级伤残,以及怎么赔偿,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2.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3.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4.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5.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买车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年轻人买到小汽车后,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交强险,除了交强险外,购车人还得买一些商业车险,这个就是根据自身情况来定。车险也是各大保险公司主要的保险品种,买车险的门道比较多,不注意的话可能被骗。那么,买车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买车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车辆不要脱保脱保就是车辆保险保障时间已过,没有续买保险。脱保再买车险就要由保险公司的人检查你的车辆了,很麻烦的,因此不要脱保。2、保险要注意购买时间车险一...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其它情况 1、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