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不管是不是涉嫌构成强奸罪,在定罪处罚的时候都要求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否则的话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能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起诉,法院经过审理,有以下几个结果:
  
  1、认为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疑罪从无,无罪释放;
  
  2、认为证据确凿的,可以判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定罪需要哪些证据
  
  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还要有违背妇女意愿的证据,比如能证明你喊叫求救的证人证言等。
  
  1、强奸罪的认定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应当围绕这个问题寻找证据,因为案情不一样,证据也不一样;
  
  2、主要证据:一是与当事人发生关系的证据,比如精液。二是你反抗的证据,身上的伤痕、衣物的破损。这些证据应当合法
  
  在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补充侦查,然后再次向检察院提交,由检察院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决定是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决定不起诉的话,当然也就不能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在线咨询 >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刑诉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 一、言词证据有哪些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陈述形式表现证据事实的各种证据,是实物证据的对称,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二、运用言词证据的注意事项 根据言词证据的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其进行收集和保全。言词证据的收集的方法主要是讯问或询问。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审问称为讯问;对刑事被害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证人等的问话称为询问。讯问和询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会判刑吗
      会的。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被混淆,然而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定罪量刑又是不同的,因此明确区分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是很有必要的,那么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非法经营罪与赌博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非法经营罪的具体规定在我国《刑法》的第五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说明非法经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而赌博罪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亲告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罪名有哪些?罪名:中国刑法规定,对于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某些危害行为是否提起刑事诉讼完全并且...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种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刑拘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


·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盗窃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那么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上诉会加重处罚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生产劣药罪?
      满足什么要件构成生产劣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本罪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14周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14周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足14周岁,或者伤情不够重伤或死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二、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了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员知悉军事秘密的内容,均属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在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时,泄密行为既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实施,如误用明码电报拍发秘密电文;也可以不由行为人直接实施,而是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