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报警打110吗?
  
  交通事故打110可以,还需拨打12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拨打报警电话的注意事项:
  
  1、报警快,无论是bai对抓获罪犯,还是得到帮助、解du救危难或排除险情都是十分重要的,报警时一定要就近、及时、越快越好。
  
  2、准,报警人对所报案事件,不要夸大其辞,以免影响民警对问题的性质判断,不利处理。
  
  3、具体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的具体地点、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将现场附近的明显建筑物、大型场所、单位的具体名称提供给110。
  
  三、交通事故全责的处理方式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2、打110报警,通过警方来处理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3、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
  
  如果咱们投保了“三者险和车损险”的话,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就是由咱的保险公司垫付维修费后,代替去向责任方追要赔偿款。所以每年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条款细则,尤其是“代位追偿”,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其写入了保单的条款说明里,大家要仔细看看,避免给咱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4、给责任方发律师函,必要时打官司
  
  如果以上几招都不适用,那就要升级到法律层面了。可以委托律师给肇事方发律师函,这样能给到对方压力,因为一般人应该很少收到律师函,收到律师函就说明事态严重。此时可能肇事方就跪地求饶了。如果他依然强硬,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打官司这个方法是最麻烦的,也需要破费,所以迫不得已还是尽量到最后才使出。
  
  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通常都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双方并没有及时报警,若是选择了私了,但之后又不能协商出一个明确的赔偿方案,此时再次报警,当地的派出所是有可能并不是受理的。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设工程治疗进行一个质量评测,检验是否达标,工程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所以不论是施工方还是委托方都应该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范2017年的规定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具体算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家属会根据受害程度的不同,得到不同的赔偿。而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标准。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撞车后误工费如何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农户口按城镇赔偿标准吗? 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是有区别的,即区分为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2023 一、机动车闯黄灯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


·交通事故不垫钱不探望怎么办
      一、遇到交通事故全责方不给钱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事故中只有人员受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就只有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合理的必要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如果事故中造成当事人受伤,那么误工收...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
      为了查处不文明驾驶行为,交警部门经常会在高速收费口设卡查车。有的车主,喝酒后担心醉驾受到处罚,于是想通过闯关来逃避责任。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可能会给交警人员带来人身伤害。那么,醉驾闯关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醉驾闯关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1、饮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租客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处理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