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1、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2、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如果每个合同都必需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实质上是削弱了分公司实际经营活动中组织机构的合法经营权,与总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的目的也就背道而驰了。二、和分公司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另外还要注意:1、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生效日期有明确规定的,其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的签订日期;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注明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合同任何一方都必须签署日期。2、业务资质证明:每份合同都应附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须为最新年检并且为原件复印,再复印无效。需要提供相关交易资质,如物质供应方销售许可证,代理权证明等,相关要求如营业执照副本。3、签署人资格确认:签署人为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代表的,可直接签字或盖章;签署人为非法人代表的,应取得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书正本,方可代表合同方签字,否则无效。一次性长期授权的,可以提供相关授权的复印件。对于分公司是可以签订租赁合同的,但是要求了分公司需要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之中显示的营业范围之中包含了签署租赁合同。否则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定要获得总公司的授权,不然签署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都包括什么?
      分公司的法人其实也是由总公司来代理的,那么对于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都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根据有关的说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应该要完善法律风险防范的体系建设,并且还要建立参与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1、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应设专职高管人员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法律事务部门,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员工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与维权。二是聘请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的法...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
      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了吗?我国没有取消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现在新公司法实行的注册资本就是认缴制度。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一是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要加强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二是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时代进程和经济进步,需要不断的进行改制,从而是企业自身不会被时代淘汰。企业改制必须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一定的改制方案来进行。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也要遵循此要求。那么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非公司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一、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


·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公司法人是最高管理者,一般来说,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确定法人的人选,可以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那么,公民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担任公司法人就要准备承担责任,有时候会被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这是做法人的风险,下面我们就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做公司法人有什么风险?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在《民法通则》第49条有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如今很多人选择去创业,这也是很多高校以及回家政策中鼓励去更多的青年人去创业,创业的道路上一般都很艰辛,但是创业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的收益,而创业这一类公司在法规中叫做个人独资企业,对于独资企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个人独资公司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 简单的说就是开设分公司,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公司分立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必须要严格规定的要求提供必备的材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司的分立。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确保公司分立顺利和成功。下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司分立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在鼓励大众创新、自主创业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这个热门的领域内,并且大部分创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求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人们困惑的地方。接下来律师将为你详细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变动? 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律法亦是如此。就以公司法来说,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定时的进行修正。而作为与之相关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为了公司企业的合法经营发展就必须对其变动内容有全面了解,以便适时作出调整。那么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内容出现了变动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公司法变更 1、公司设立“门槛”降低 新公司法大幅度地降低了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放宽了股东出资方式...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2、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


·2023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2019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