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专利权和版权的区别主要是哪些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4、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5、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二、版权保护是永久的吗我国对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若是属于著作人身权则是永久的,但要是著作财产权的话,则就不是永久的了。(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版权登记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维权,维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方便解决各种版权节分,提供证据。当然,版权本身随着作品的产生就自动产生,不用像商标、专利那样进行申请,但是没有登记,作者就很难进行举证,难以收集证据,无法确定著作权人。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这些问题设置的,作品一旦进行了登记,就有据可依,就会得到法院或者相关机构的认可,方便维权。
  
  
  


·办理商标转让要多久,商标转让的时间是多长?
      办理商标转让要多久,商标转让的时间是多长?如今随着商业经济网络一体化,越来越多的选择在网上进行商标转让交易,那么商标商标转让需要多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呢。是很多企业老板商家新手想了解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办理商标转让要多久 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一般情况下,6—8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


·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
      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最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侵犯纠纷越来越多,有关部门也引起了重视,对于侵犯商标的情况需要首先对侵犯商标的行为进行认定,然后才能进行处罚,遭遇侵权的时候是有多种救济途径的,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投诉这种方式,那么要是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一、侵犯商标法如何处理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一、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
      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不管是文字作品,还是音乐作品、美术作品,从作品创作之日起,作者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作者的著作权主要分为了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那么您知道其中的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著作人身权包括如下内容: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至于公众是否知悉或关注被发表的作品,则无关紧要。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观念、情感、理想、主张、价值...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如何申请专利产品,需要什么? (1)准备申请文件。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索取相应的表格。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注意以下几项: 1、用黑色笔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2、使用中文简体字。 3、表格表单使用,不能分栏写。 4、实用标准表格、A4纸,一式两份。 5、附图需用黑色墨水盒绘图工具制作。 6、按顺序编写页码。可去官方...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一、向境外支付专利权申请费规定是什么?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 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接到专利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就需要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 发   明:250元 ...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单位,我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的归属我国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


·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一、商标侵权跟律师私了违法吗? 依据刑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所以出现侵权纠纷时,只要双方同意的,是可以私下和解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


·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
      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 在了解著作权被侵犯后怎么办之前,我们首先应该知道,作为著作权人其能够享有哪些权利,然后才知道在这些权利被侵犯之后,又该如何来处理。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被侵犯后应怎么办 1、自行协商 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