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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精神病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隐瞒精神病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隐瞒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结婚登记有哪些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可撤销婚姻跟无效婚姻还是有区别的,在无效婚姻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从始至终都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是可撤销婚姻,在对方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关系之前,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离婚案件的多发
      离婚案件的多发,一方面是因为社会潜在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夫妻双方自身的原因,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问题占据了主要缘由,因此离婚案件的产生还是由于婚姻经营不善导致的,那么,如果因性格不合起诉离婚可以吗?我们将结合相关知识为你解答。 因性格不合起诉离婚可以吗 可以。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方式...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一、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


·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一、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然后完成户口迁...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不仅是需要去民政单位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涉及到数额庞大的婚后财产夫妻之间如何进行分割都是一个难题,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资料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请求在一审的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有很多原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一、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可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四种“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即必须判离)1989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


·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话,之所以想要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抚养,无非就是怕孩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受什么委屈,总觉得跟着自己可以更好的照顾好孩子。有些时候,看见对方再婚的话,肯定更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一、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可以。可以双方协商,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
      抚养权的归属怎么判决?1、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2、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3、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的对不...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 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发票都是一方的,算个人房产。可以自行买卖。 2、若是婚后:属于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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