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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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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诽谤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二、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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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作为一种可以透支的卡片,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消费,现在几乎都是人手一张。信用卡因为有着透支的属性,以及可以提前取现的方式,很多犯罪份子都开始盯上诈骗信用卡资金的违法行为。为此,我国专门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什么是被信用卡诈骗罪?详情参考下文。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


·如何对单位犯罪处罚
      在确认构成单位犯罪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罚。而此时对单位犯罪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不同。那究竟该如何对单位犯罪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 ...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一、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 合法,检察院可以变更罪名。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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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但有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身份较为特殊,诸如患有疾病,或者怀有身孕,再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处于哺乳期,此时,处于某种目的会对这部分人采取特别措施,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关于哺乳期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法中的孕妇,哺乳期妇女 (一)我国刑事法有关孕妇、哺乳期妇女的规定 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习惯称之为“两怀妇女”。⑴涉嫌刑事犯罪时,由于身份特殊,刑事法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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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罪区别有几点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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