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计算侵害商标权纠纷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怎么计算侵害商标权纠纷赔偿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了该如何索赔,又该如何计算侵害商标权纠纷赔偿数额?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如何确定是侵权,可以到案发地工商局或权利人所在县级以上工商局进行投诉,或者通过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工商局行政处理商标侵权效率高,可以短时间制止对方侵权。通过人民法院是可以追诉自己受侵害的商业利益,进行索赔。
  二、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范围的确定: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52条中。由此可知,我国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前者表现为权利人的产品因侵权行为致销售量减少、利润下降的损失。后者包括权利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标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可知,间接损失的范围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
  商标侵权民事赔偿额的确定:
  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故商标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第16条中规定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须考虑商标声誉等因素综合确定。商标侵权民事赔偿额的确定必须涵盖上述两部分损失。根据商标法第52条及商标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商标侵权的直接损失计算方法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或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间接损失包括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实践中,由于侵害商标权的情况不同,因此在具体计算侵害商标权纠纷赔偿数额的时候,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计算,否则的话也是无法对受害人进行救济的。如果你不知道侵害商标权赔偿如何计算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商标侵权评议机关是哪个?
      商标侵权评议机关是哪个?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


·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2023
      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2023 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资料),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证明文件 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
      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发明进行专利后可以更加的维护了发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使发明人赚取一定的发明专利资本,可以更好的激发发明者进行专利发明,可以更快的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i因此发明者申请发明专利是必要的,申请发明专利需要交纳专利办理登记费,专利办理登记费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专利办理登记费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规定: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和公告印刷费(发明专利250元、实用新...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 现在我国同国外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国内一些高科技企业每年发明创造很多专利,这种知识产权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企业将技术出口,一般是许可对方使用,双方得签订一份书面合同。那么,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本了解下。 技术进出口的专利许可合同 ××××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 ×××国×××市××××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技...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公司在成立时都需要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保证自身的独特性。而商标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之分,许多人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在注册时该选择哪种商标最好,造成了许多问题。今天就由的律师为您解答一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一、含义区别 1、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自著名商标被...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


·商标续展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一、商标续展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商标续展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一、商标续展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


·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
       一、版权转让后的保护合法吗? 版权转让后的保护显然是合法的,版权转让后,在转让的期限内,应当由版权拥有者对转让对象的版权使用的合法保护。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正是著作权和物权相区别的又一个体现,物是有形的,其转让只能是永久性的,而著作权是无形产权,和有形载体的产权是相互独立的,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的,可以是部分的。 二、一般版权转让多少年 有期限的,即著作权在保护期内转让几年又回归原。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把所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