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评估方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专利评估方式是什么?
  
  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1)有关“专利”是否已获批准的专利,已获批准的专利是否已经过异议程序。
  
  “专利申请案”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申请案存在批准或驳回两种可能的情况,两种情况下其价值完全不同。受让方或被许可方须调查清楚对方的有关技术或新产品究竟是“已申请专利”,还是“已获批准专利”。如果有关专利业经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布不成立,则有关专利效力的可靠性就高,因而在同等条件下评估出的价值相对较高。反之,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其评估价值相对较低。
  
  (2)有关专利的种类。中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未经过实质审查,日后极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两种专利的价值评估不可与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同等对待。
  
  (3)有关专利属于“第一专利”还是“第二专利”(从属专利)。按照国际条约与中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第二专利的实施须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许可,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如果未经第一专利的权利人授权,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无权与第三方谈判许可合同。但第二专利的权利人有权转让自己的专利,此时,受让方应了解清楚自己受让该第二专利之后,与第一专利权利人合作的可能性或取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取得第一专利权利人许可的难度较大,则第二专利的价值会相应降低。
  
  (4)有关专利的权利人是否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
  
  漏缴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麻烦太多。如果真的转让一项漏缴年费但可能恢复的“专利”,则评估中须将恢复程序中的花费及一旦无法恢复而带给受让方的损失,都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专利的价值。
  
  (5)专利距离保护期届满的期间。
  
  这可能是影响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由于专利保护期不可续展,该影响比其在商标评估中重要得多。如果专利保护期只剩下两年,该专利的价值反倒容易评估了。因为,无论权利人怎样评估其专利,受让人决不可能接收高于、等于或接近于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
  
  (6)有关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专利纠纷之中。一旦有关专利被卷入这类诉讼,尤其在法院未下裁决之前,其评估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出的价码上再打折扣。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
      授予专利权包括哪三个方面?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


·对于假冒商标构成侵权吗?
      对于假冒商标构成侵权吗?构成了商标侵权;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可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商标权享有在商标法中,商标权经常是申请商标注册并获...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
      商标续展前要变更地址么?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程序(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著名商标满足哪些条件,需要什么资料?著名商标比一般的注册商标享有更高的知名度及商业价值,那么商家需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著名商标呢?而在申请的过程中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 1、该商标注册已满三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三年的广告宣传有一定的连续性和...


·代领商标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代领商标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发明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中最主要的一类,按照规定法律对发明专利的保护一般为20年。而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则就要申请发明专利,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具体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是多少 1、申请费: 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2、审查费 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3、专利登记费 申请人在...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
      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权转让一般都需要进行公证,把合同好好的签定,讲清楚付款的时间,还有类似商标的全部转让,只要双方都配合,很快就可以把这个问题解决。那么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的我们在下文中将进行相关的阐述。 一、商标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
      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哪里?办理商标续展地址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手续? 一、商标变更的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变更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变更《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 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变更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所以, 总的来说,商标变更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二、办理商标变更的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
      一、证明商标的特点 (一)证明商标首先是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点: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则表明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注册人必须具有对商品或者服务检测和监督能力,普通商标注册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证明商标在申请时要求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无此要求;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使用证明商标,而普通商标除法定原因外,注册人可以自由使用注册商标。 (二)证明商标的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