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在众多利益纠纷的社会中,一不小心就产生了一些刑事案件,您对于这类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要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在案件诉讼自法庭受理立案,需要多久才能开庭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3、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二、案件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这些法律知识是有很大帮助的,可能我们生活中也会遇上一些麻烦事,希望会有一些帮助到您,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懂法,知法,用法,才是我们作为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也是我们生活的法则。更多知识请登录网站获得。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可能涉嫌犯破坏性采矿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则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有没有违反矿产资源法是本罪的罪与非罪分界线。另外,本罪的成立以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为要件,否则同样不构成本罪。那么,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到底破坏性采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继续关注下文。 一、什么叫破坏性采矿罪 (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概念 破坏性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


·收赂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收赂罪即受贿罪,收受贿赂于情于法都是不合理的,很多人认为受贿方一般是个人,但是其实不然,受贿方也可以是单位,但是单位受贿一般是单位受贿罪。而本文说的受贿罪是指自然人,而且是特殊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立案标准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您对于团伙盗窃可能不是很熟悉,但是都应该有所耳闻,法律对团伙盗窃罪的定性是非常的明确的,并且对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也是十分明确,只要达到量刑标准的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宣判,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何,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看看。 一、团伙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相对而言,当然是缓刑好点。理由如下: 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 而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在监外执行刑罚。监外执行期间计入刑罚的总体时间。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一、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犯罪 (1)、采用破坏公共设施(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交通设施)的手段盗窃,以及采用毁坏财物的手段盗窃,同时触犯数罪的,择一重罪处断(想象竞合)。对比:盗窃此财物,毁坏彼财物的,数罪并罚。盗窃财物之后毁坏所盗窃财物的,按盗窃罪定罪(毁坏系事后不可罚的行为)。 (2)、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构成各罪;同时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货值金额15...


·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将危险驾驶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危险驾驶是零容忍的,因为危险驾驶害人害己,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修改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呢?下面的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追逐竞驶、吸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以及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开车时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的修改...


·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卖淫嫖娼行为不仅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而且还涉嫌违法,在刑法里面,就有容留卖淫罪这个具体的罪名。在量刑上面,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具体的判罚,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有两个档次,其中包括情节一般和情节严重。那么,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有哪些情形?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监外执行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被拘役的,但是由于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呆在家中不需要坐监狱,但是也必须接受我国公安机关的监督。所以关于监外执行的程序和监外执行的条件等这些证都是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


·网络诈骗2万判缓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网络诈骗2万判缓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如今社会网络普及,几乎人人都熟悉网络,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熟悉深层网络技术以及网络虚假信息,而遭到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通常隐蔽性高,作案手段多种多样。那么,网络诈骗2万判缓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


·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
      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1500符合吗 谈起网络诈骗,现在的人们一定不会觉得陌生。因为网络诈骗早已渗透进了网络的各个角落,无论是上网浏览新闻,与朋友网上聊天或者是网上购物都有网络诈骗存在的痕迹与可能性。那么,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1500符合吗?律师我们将为您在文中作详细解答哦。 一、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 我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接近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