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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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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童工是多少岁一、刚好16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如果行为人刚好满16周岁的话,那么就不再是童工,而是属于未成年工。二、如何认定未成年工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所谓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l8周岁的劳动者,其不同于童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一般不满16周岁。法律明确禁止企业雇佣童工(从事体育等特招工种的除外)。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和处罚管理职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在该处罚力度上再责令限期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监护人,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由民政部门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相关刑事法律责任。但是法律并未禁止使用未成年工,而且还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保障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进一步规定了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在未成年人当中,以16周岁为界限,如果已满16周岁的话,那么就属于未成年工,此时国家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而要是不满16周岁的话,那么就是童工,我国法律禁止单位使用童工。以上就是对刚好16周岁算不算童工的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采用...


·劳动者在投诉举报之前要收集好哪些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东西一般你自己就拿得出来的,所以收集起来也不会太费劲。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在现在,公司发公司都是交给银行代办了,所以,即便说你公司没给你发工资条什么的,但是只要有银行转账记录,那也是可以及时取证的。   3、提供被投诉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这一点是不...


·劳动者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这时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一旦成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这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那么劳动者法律援助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样向法院起诉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样向法院起诉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步骤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步骤二: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工资是指什么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时,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结算工伤待遇应以实际工...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我国立法机关以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为目的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该单行法中,详细规定了该如何处理各种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其中就包括对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间的规定。 一、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因此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将该证明送达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没有送达...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久
      《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之前的做法,以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超算时效,是把双倍工资的性质认定为劳动报酬。现在的做法不视双倍工资为劳动报酬,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这种规定...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伤残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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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施工可以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的质量管理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对工程的施工和后续的使用都是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所以对于工程的质量管控必须要严格,要让工程质量做到最好,那对于我们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工会劳动争议调解范围 企业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包括有人员参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劳动争议,在分清是非和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劳动纠纷。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有利于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人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办理合法的证件后才可以适用。若未办理相关证件,则该行为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权利将不受保护。 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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