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被继承人去世后,需要按照遗嘱的相关规定条款来落实继承权利,另外,有关遗嘱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合法的检验,一般来说,是需要有合法的见证人存在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遗嘱的相关情况,如果遗嘱无效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顺序进行处理。
  
  


·养子有继承权吗?
      养子有继承权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收养关系是否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是否合法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再从继承权的角度来解答养子的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收养关系的确定是要符合《民法典》,并且办理了收养登记,这里有一点要注意一下。1992年以前的收养关系,即使,没有去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是有效的,当时我国的法律还不完善,所以再此之前的收养关系可以不去办理有关的登记手续,也是有效合法的。其次,...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一、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答案是肯定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遗产...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特征及其区别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直系卑亲属。(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各的继承份额。(4)被代位人必须具有继承权。(5)丧偶儿媳对分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依据民法典作为第一顺序法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享有代位继承的权(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它是法定继承的补充。转...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医药费外,还可以向侵权人索取经济损失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是由侵权人赔付给死者亲属的一种赔偿金,它包括受害者的医疗费、丧葬费等等。权利人有权像侵权人索取相关的赔偿费...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两个兄弟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
      叔叔没有子女侄子有继承权吗侄子没有继承权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


·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的遗产税是多少 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过关于遗产税的条例规定或草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财产继承权的比例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继承方式。而被继承人要是想自己的遗产通过遗嘱方式继承的话,则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要搞清楚,我国关于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针对这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一)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有效需要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法定继承人。一般情...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
      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进行处理吗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而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抚恤费用,应当在死者的直系亲属和与死者有夫妻关系的人之间合理地加以分割。死亡赔偿金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的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理由如下:《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此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包括:1.公民的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