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二、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三、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在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或者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先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诸如此类的情形,理赔款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继承。买保险的时候最好跟保险公司说清楚有没有受益人,没有专门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1,要看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


·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
      在生活中,借款约定利息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也常常会出现由于借款利息约定过高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所以您都很关注借款利息的约定问题。那么在借款活动中,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呢,换句话讲,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法律上的必要性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法律上的必要性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是指法律上已经认定债权转让成功通知债务人的情况,同时也为了减少涉及到的三方的法律纠纷与推诿扯皮,我国《合同法》中也对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了解一下债权转让通知回执在法律上的必要性,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内容。 债权转让通知回执在法律上的必要性 (一)《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 欠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欠款纠纷中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借款单主要是保证我们在日常的出差之中因公务而购买的日常资金充沛,生活中有很多人时需要出差,那么就要对借款单要有一定的了解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关于借款单的相关有很多,那借款单的详细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标题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其二,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对于公司债券,不少人还心存疑虑,这一种集资行为还并没有得到大众的接受,因为往往在某些公众场合听说的集资都会存在欺骗行为,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其实债券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以便民众更好的选择投资方式。 信用公司债券的种类 1、信用公司债 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


·欠下的赌债能不能不还,债务人不肯还债怎么办
      赌博古时遗留下来的恶习,在世界各地,有些地方中,赌博是合法的行为,而在我国,赌博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债务人因赌博而欠下的赌债能不能不还呢?不管该债务是不是赌债,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不肯还债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欠下的赌债能不能不还,债务人不肯还债怎么办一、欠下的赌债能不能不还首先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广州天河沙河小额无抵押无担保贷款 一、小额贷款的优点 1、程序简单、放贷过程快、手续简便; 2、还款方式灵活; 3、贷款范围较广; 4、营销模式灵活;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质量高; 6、小额贷款社会风险小。 二、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风险评估 对借款人的有关资格资质进行审查,是借款合同签订的前提,也是借贷行为必不可少的程序。审查的重要意义在于评估贷款风险的大小,进而决定贷款交易的成功与否。 1、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


·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公司要长远发展,必然要有资金的支持,筹集资金的方式较多,其中就包括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而投资者则通过购买公司债券获得公司承诺的利息,可以说无论对公司还是投资者来说,公司债券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我国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我国的公司债券有哪些特点? 1、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一年以上,发行之前必须要向指定的机构提出请求。第一周发行人与中德证券沟通第二周公告董事会决议第三周完成评级报告初稿、法律意见书初稿、募集说明书初稿第四周发行人股东大会第五周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提交申报材料。二、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周期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指出,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资本市场十二五规划,将把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提高到与完善股票市场体系并重的位置。同时,...


·传销罪追赃回来的赃款怎么处理?
      早些年,我们常常听说某地破获传销案件,端掉传销据点等新闻,传销于公众而言就像社会的毒瘤,让人一旦陷进去,就再难出来。近几年,我们很少听到传销这一字眼,殊不知,它借网络等外衣潜伏在我们身边。那么,对于传销,一旦传销据点被端掉,面对传销带来的损失,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就来和您聊聊传销罪追赃的相关问题。 一、传销罪 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