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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吗?新都区征地折迁公摊面积有补偿,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1、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货币补偿金额;3、补偿安置方式;4、搬迁期限;5、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由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拆迁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拆迁人应当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备案。三、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拆迁居住房屋,还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以下称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拆迁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房屋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按照本章规定进行选择。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两处以上经区、县房地局审核的安置用房,供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选择。现实生活当中,拆迁补偿是需要进行拆迁安置办法的确定的。当然,不管是哪一种拆迁的活动,都必须要严格的考虑到相关被拆迁人员的合法的权益,同时必须要给予一定的拆迁补偿。
  
  
  


·土地使用权证遗失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房屋就是生存的基本需求。房屋在建造之前,是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又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证呢?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登记程序是什么 ? 1、申报材料 (1)填写书面申请书。(依据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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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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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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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各省市限购政策的出台以后,其实在我国一大部分地区购买二套房的话,那么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通常情况下会比较高。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省市的二套房比例都是一样的,毕竟各省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针对二手房的购买作出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常州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常州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目前常州二套房首付比例仍旧为60%,没有发生变化,利率仍旧上浮10%,并没有出现一线城市二套房贷收紧的情况。 二、二套房首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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