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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电子证据怎么取证和认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同时也有人利用网络来进行犯罪,我们在网络上发现网络非法经营者的时候我们首先就是要采取他们的犯罪证据才能够将他们绳之以法,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取证。
   一、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特点
  网络犯罪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认定犯罪行为,关键就是如何认定犯罪的证据。网络犯罪留下的犯罪痕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痕迹,可作为证据的材料也往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证据材料。在办案实践中,对网络犯罪认定除了需要依靠传统的七类证据材料外,大量的网络犯罪的证据更是集中表现为电子数据存在状态,因此对网络犯罪分子的制裁尤其需要依赖电子证据的认定。
  二、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内在无形性
  一切交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电子证据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
   2、外在表现多样性
  和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不仅仅是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译的。
   3、极易破坏性
   三、电子证据的取证和认定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查找罪犯如同大海捞针。但罪犯完成计算机犯罪却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有时只需要几秒钟,并且犯罪后可以很快地将犯罪记录消去,不留痕迹。犯罪证据的获取尤其是电子证据取证及效力,就成为办理网络犯罪的主要难点所在。
   1、电子证据的取证
  对能够为法庭接受的、足够可靠和有说服性的、存在于计算机、相关外部设备中的电子证据的确认、保护、提取和归档的过程即是电子证据的取证。电子证据获取技术的关键,是如何保证在获取数据的同时不破坏原始介质。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某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电影,该案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除了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传统证据外,还包括电子证据:视频电影文件点击率清单、服务器交易记录、公安机关网监支队远程勘验记录等。
   2、电子证据的认定
  电子证据能否被法庭认可并作为定案的证据,根据现行法律并无依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证据的外延,即只有以上的证据才能被采纳为定案的证据。电子证据虽然从其本质来讲和这几类法定证据一样,都能证明案件事实,从内涵上并无不同,但我国法律却没有把电子证据纳入法定证据的范围赋予其明确合法的外衣。这是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一个明显的表现。
  上面就是我们给您介绍的网络非法经营罪的证据取证的方法,因为网络犯罪不同于普通的犯罪,所以采取证据的认定也是不同的,电子证据包括视频电影、文件、服务器交易记录等都是有效证据,以上的知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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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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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盗窃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电力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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