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共同抵押,是指为担保同一债权而于数个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担保法》第34条第2款以及《物权法》第180条规定,抵押人可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详细解析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共同抵押需把握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共同抵押的抵押物是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财产,比如位于不同位置的两处房产。其次,共同抵押是在不同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来担保同一债权,比如两处房产上分别设定两个抵押权,但每一处房产上的抵押权都担保同一债权。最后,共同抵押人对被担保的债权的清偿负连带责任,即每一个抵押物都对被担保的债权负全部的担保责任。在共同抵押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行使任何一个抵押权或同时选择多个抵押权使被担保的债权得以清偿,其他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务清偿而随之消灭。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债务人有关。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


·刑法中欠信用卡一万多会判多久
      刑法中欠信用卡一万多会判多久?欠信用卡一万有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信用卡诈骗10000元,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依法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在交易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可以作为存款存到银行里面,所以保证金作为存款是可以获得利息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保证金存款的利率是多少,进而解答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保证金存款 保证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资金融通以及承担第三方担保责任等业务时,按照约定要求客户存入的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 二、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 存...


·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
      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 一、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性质 1、什么是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手头上有剩余资金,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也可以将它们存入银行获得利息,后者会更为保守一些,但较投资来说,也较为稳定。相信许多人对中国银行存款利率是多少都会比较感兴趣,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中国银行存款利率 中国银行存款利率表最新调整一览 项目 年利率(%) 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0 (二)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1...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又怎样升高企业负债率? 并购业务能否降低企业负债率? 这里讨论四种收购:无融资收购(以自有资产实现并购)、杠杠收购、换股并购和发行新股融资并购。我们只讨论收购方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的变化。为简化问题,这里假设并购时收购100%所有权。 1、无融资收购的情形下,收购方不进行外部融资,直接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收购被收购方。为简化问题,假设收购全部股权。这种情形下,从整体角度看,由于整体有资产流出,而负债则直接加总,...


·2023年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新婚姻法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夫妻在生活过程中,除了工资收入、经营所得及其他收入外,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些债务,比如信用卡欠款、房贷及车贷等。而家庭中的债务又可细分为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我国《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2020年《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民法典》有债务需要共同还吗?   根据《民法典》(2...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提示您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偿债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确定最佳的资产负债率 既然是举债经营,就必然涉及偿债问题。现实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偿债得不到履行的现象。对举债经营企业而言,要降低偿债风险,最直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企业的债务本息控制在偿债能力范围内,为此需要为企业确定一个最佳的资产负债水平。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多大才算是合理,主要取决于企业价值的大小。企业价值高,一方面表明企业盈利水平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偿债资金多,另一方面也说明在银行的信誉高、...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
      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一、熟人借钱不还有哪些追债方法 从法律角度讲,民间借贷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欠条,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务关系的,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地的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后果。 生活中,作为债权人一旦将借条遗失,就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借条遗失而赖账,你只能眼睁睁地丧失诉讼权利。那么借条遗失了,有没有补救措施呢?还是有的,你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