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多个抵押物为一个债权担保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共同抵押,是指为担保同一债权而于数个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担保法》第34条第2款以及《物权法》第180条规定,抵押人可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详细解析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抵押当出现违约时,赋予贷款人依法没收特定的企业资产的权利,被广泛用来减少与借贷相关的激励问题(即在拖欠发生时使放款者可以获得特定资产).抵押物,指提供担保的财产。抵押合同,指受益的债权人与抵押人之间所订立的,确认相互之间抵押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共同抵押需把握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共同抵押的抵押物是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独立财产,比如位于不同位置的两处房产。其次,共同抵押是在不同财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来担保同一债权,比如两处房产上分别设定两个抵押权,但每一处房产上的抵押权都担保同一债权。最后,共同抵押人对被担保的债权的清偿负连带责任,即每一个抵押物都对被担保的债权负全部的担保责任。在共同抵押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行使任何一个抵押权或同时选择多个抵押权使被担保的债权得以清偿,其他未行使的抵押权因主债务清偿而随之消灭。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一、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的措施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 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如何确定判断? 一、公司债券的基本介绍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债券的利率的确定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确定债券利率应主要考虑以下6点因素: (1)现行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水平。 银行储...


·别人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人跑了债权人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证据给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手手段执行,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甚至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债务在法院起诉公司法人能更换吗
      债务在法院起诉公司法人能更换吗可以,公司的债务,法人、公司名称等信息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与您个人没有直接关系,即仍由公司承担责任。法院起诉前多久公司法人变更是允许的呢?其实法人变更和公司有没有被起诉并无多大关系,只要法人没有触犯刑法并且公司符合法人变更的条件,则公司就可以变更法人。公司法人变更条件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依照《中...


·夫妻个人债务证据的认定怎么进行
      夫妻个人债务证据的认定怎么进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如果一项债务被确认为是夫妻个人债务,那该债务应由此个人偿还。到底这个夫妻个人债务该如何来认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一、什么是高利贷? 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学生借高利贷...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一、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3、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追...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二)什么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