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判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强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根据《刑法》条文规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奸犯罪的一些具体的问题1、与女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认定。司法实践中,女精神病患者因其缺乏正常的认知能力,即使经过其同意,也应该当认定为犯罪。间歇性女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过本人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本罪。2、利用职权的强奸与相互利用的通奸界限。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还是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案件,这个问题要根据案情来分,不能一概而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点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职权进行胁迫,能够使得女性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3、违背妇女意志与“半推半就”的界限。半推半就是一种犹豫不决的心理,既有不同意的表示,也有同意的表示,可能表现为违心的允诺、委屈的许可、无奈的顺从、被迫的同意等矛盾心理,判断行为的行为是否符合强奸罪的构成,应当从行为人和妇女心理入手,并根据案发时以及前后具体情况分析。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强奸致人死亡,不仅侵犯她人性自由的权利,而且侵害到她人生命,无论从法律来看还是从道德角度来讲,都是不可原谅的。
  
  
  


·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一、非法经营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


·嫌疑人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治安管理条例》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


·退赃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在刑事犯罪的过程中,如果罪犯或其家属能够积极的退还赃物,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作出相应赔偿的话,其实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也是会适当考虑这一情节,然后对罪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那法律中规定的退赃的量刑原则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 1、犯罪性质; 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 3、退赃、退赔的数额; 4、 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 二、退赃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退赃、退赔量...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 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三款要求第一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1)保证任何一个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被侵犯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补救;(2)保证合格...


·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要想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宣告缓刑的话,则肯定是要先符合法律中关于缓刑的条件的。而一旦适用缓刑的话,则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适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


·刑诉法65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其实我国执法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如果涉及到案件当中的时候或者是其他普通公民也可以对我国执法机关人员进行监督的。因为他们在办案过程当中,不管是对我国公民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任何一项行政手段的时候,都必须遵守刑诉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65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刑诉法65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第六十五条 【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虽然抢劫罪与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主体方面是相同的,但最大的区别就表现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即隐蔽性和公然性。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呢?具体来说,抢劫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现详细介绍。 一、怎么区分抢劫罪与盗窃罪 1、什么是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职务侵占罪自首怎么处罚
      自首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实践中必须要先确定确实有自首情节的,那么才能做出相应的处理。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如果犯罪分子自首的话,将会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是明知对方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而加以包庇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看看实际的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包庇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