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
  
  根据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三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肇事逃逸者,也可以免除理赔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券上市 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 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息,因此,债券上市的条件与股票有所差异。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债券交易的流动性,证券交易所在接到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后,一般要从几个方面来对企业债券的上市资格进行审查。 二、公司申请公...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责任归谁
      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责任归谁?无证驾驶电动车被撞的责任划分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发展越来越快,路上的车辆也是愈发的多起来,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一旦我们遇到这类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有什么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本车人员受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2、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处理流程 一、摩托车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明确的定性. (1)、机动车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原《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虽被《...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现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 如果事故轻微,且对责任承担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有车辆保险的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登记,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协商一致后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如对责任承担有异议或者无法协商一致,应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书面...


·如果不挂车牌怎么处罚
      不挂车牌怎么处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


·一、如果发生醉驾多久放车?
      一、如果发生醉驾多久放车?1、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15日。核实时间自...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变成了有车一族,随着机动车的增多,车祸也日益频繁发生,成为现代社会的公害。如果真的发生了车祸,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如果双方协商不好,车祸后的官司怎么打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般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自行协商解决争议,有时也在交警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但如果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比较严重或有人员伤亡,赔偿问题就...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车辆不购买交强险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新出台的一个险种,也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一、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五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其中,除去养老和医疗,其他的断交之后就失效了,不能续交。社保中断缴费,主要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中断前后都可以累计计算,在计算退休金时是以累计多少个月为标准,而不是连续多少个月或者连续多少年,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断对于退休金是没有影响的,至于需不需要补交,视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参保人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只有补交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