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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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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什么?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概念是当事人对于刑事机关所作出的具体的行为不满意的情况之下的话,是可以提起国家赔偿的复议的。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递交复议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复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原因和时间。二、复议规定内容是什么?复议期限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复议主体当事人对区县消防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该消防机构主管的公安机关复议;当事人对市公安局消防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由市公安局复议。国家赔偿的程序和受理部门(1)这里所指的是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一般程序为:申请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作出给予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决定。(2)受理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也适用这条规定,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赔偿的要求一样,没有差别。人民法院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这个程序可以简称为一决。要说明的是,这一决是人民法院以赔偿义务机关身份作出,行使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二)赔偿委员会二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这条规定,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避开了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的复议程序,赔偿请求人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的一决直接进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中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相关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可以简称为二决,以与赔偿法院一决衔接和对应。把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称为二决,这只是在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才有的,其他司法机关赔偿时则不能作这样的简称。我们国家对于国家赔偿这个部分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并且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会对此作出一定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赔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赔偿,但是如果对于这样的一种决定不满意的情况之下,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的复议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多久送到看守所?根据法律规定拘留24小时内送到看守所,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的分类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
      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吗?共同犯罪一人既遂是构成全体既遂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人实施犯罪既遂了,那么就代表着全体参与者既遂。此时,就要按照既遂的情况,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一、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吗?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旧)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


·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一、公安机关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就意味着无罪吗? 并不意味着无罪,可能是犯罪事实无法认定,在犯罪证据确凿后可以依法批捕处理。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


·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在是互联网社会,一些不法分子将传统的赌博搬到网上,通过开始赌博网站等形式敛财,这种行为明显是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后,会交给检察院起诉。那么,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开赌场是明令禁止的,刑法上面的判罚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开设网络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
      用终身监禁可以代替死刑么不可以,目前没有这个法律。(1)绝对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2)裁量终身监禁。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3)无假释终身监禁。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二、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


·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
      在我国,随着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生活中对一些比较常识的问题,您应该都是比较清楚的。比如说我国的森林资源是不允许私人进行伐木的,或者别人的私有树林,也是不允许进行私自占有的。对于这一点在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犯罪的对象,...


·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理财公司打着投资的名义,搞非法集资,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财产发生损失。非法集资金额较大的话,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集资犯罪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是否缓刑算有刑事犯罪记录?
      如果公民犯的罪在程度上可能只是轻微的就可能会得到法官予以缓刑的判决,但是始终是刑法上的处罚而会被判刑的人担心会不会在他的档案中有所记录从而影响了他以后的生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是否缓刑算有刑事犯罪记录? 一、是否缓刑算有刑事犯罪记录? 被判处缓刑也是犯罪,在司法机关留有犯罪记录。《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传销其实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通过不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行为。在很多国家,传销都是一种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的行为,组织传销构成犯罪。而常见的构成组织传销罪的行为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业务人员,以及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建议从轻处理。其中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挽回损失的可以建议不构成犯罪。尤其需注意的是,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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