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一般处理流程,都是要由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依照肇事现场的现状,以及肇事车辆等相关证据,先出局一个责任认定书,然后再就是责任主体需要支付赔偿了。但是那些故意肇事,然后还逃逸的,此时对责任的认定是有影响的,故此大部分情形下逃逸者会被认定为是全责。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一般此时,经纪公司会让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那么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纠纷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
      民法典不交物业费停水停电怎么办?1、可以到房管局投诉,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全责,肯定坐牢; 第二,看责任认定,如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 第三,看谅解赔偿,如赔偿积极且金额多,可以减轻处罚; 第四,如果没逃逸,责任轻,赔偿积极,应该不会坐牢。 二、交通肇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工资收入、住院时间长短等情况详细计算。3、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
      微信作为最主流的交流工具之一,不仅拉近了陌生人与自己的距离,也拉高了上当受骗的机率,不少朋友就中过招,很多人发现受骗之后都是个人主动向对方进行追讨,一般都会被拉黑及莫名其妙的失踪,这样一来就只能认栽。身边不少朋友有被骗的经历,他们从来没想过被骗500元需要报警,而且意识里觉得警察应该不会处理这种小额诈骗事件,诈骗犯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才屡次成功。首先很明确的说微信被骗五百报警是非常有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微信被骗五百报警...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
      我国交警部门对于醉驾的测量标准规定,如果说酒精含量已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的话,就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了。虽然说醉驾以后对当事人的生活会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但是仍然有一些司机在喝酒以后甚至已经喝醉的状态之下,继续驾驶车辆。希望通过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的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能够让您杜绝醉驾这种行为。 一、长春醉驾200以上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从理论讲,拘役期限最短为一个月以上。但从司法判例上来看,多是处六个月的拘役。相关...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1)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消防和环保)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和《民法典》都要求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作为《建筑法》和《民法典》的配套行政法规开始实施。《质量条例》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本文进一步阐述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交警部门目前的普遍做法是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谁出交警部门目前的普遍做法是,“车辆技术鉴定费用”、“车辆保管费用”统统要让车主来承担,不支付上述费用不让提车。但是,交警部门的上述做法是完全违反法律规定的。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