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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如何维权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在正式工作前,我们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合同成立生效,我们与单位之间就形成劳动关系,这种关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关系究竟有什么原则,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那么通过本文,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 1、兼顾各方利益原则;2、协商解决争议原则;3、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4、劳动争议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1、合法原则。依法...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的证据材料。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是必须的?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是必须的?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


·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分析
      若在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就想单方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雇佣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便是劳动合同违约金的履行,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合同出现的违约金赔付问题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只有两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一般结果会是什么
      在工作中我们有时候会受到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到相关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医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作出评定书。那么你只要拿着这个判订书去找公司进行赔偿就好。但是公司申请复议怎么办呢?就以朝阳工伤认定复议为例了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决定书上的诊断结论是不会出现错误的,如果真的错了你可以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你当时提交的首次医疗病历到认定你为工伤的部门让他们进行重新认定(不过这个时间可能就有点麻烦了,必竟都两年多了,就算申...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怎么区分 一、工程建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诺成合同是基本原则,实践合同需要由法律明确作出规定。 二、诺诚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
      一二线城市房价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选择租房或买房。而对于一线城市的外来人员,买房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大多数都选择租房住。但是同在一个城市住,却享有不同的权利,难免让人感觉不公平。于是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下面,我们来简要了解一下租售同权有哪些权。 一、租售同权有哪些权 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发布的文件《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涉及这方面的内容是:“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承租...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劳动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劳动的内容,还包括劳动年龄的内容。限制公民劳动年龄也是一种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年龄的规定,有: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应该算作是工伤。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如果单位未给其购买医疗保险,则需在社保范围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仍属于上班工作时间,但是职工被砸伤事故并没有发生在本单位区域内,而是发生在别的公司楼下,所以事故责任不应该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如何计算?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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