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如何给付,应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
  
  也就是说,教育费仍然由父母双方承担,但是如果孩子所花费的费用不属于抚养费的范畴,父母并不是非给付不可。
  
  离婚后子女的大学学费已经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了,由谁承担的问题只能依靠父母双方的协商与支持,如果孩子尚未成年,而且还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就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但是离婚的夫妻在抚养费的问题上常出现协商不果的事情,达不成协议的原因通常是夫妻二人互相憎恶、缺乏理智,要是有专业律师作出调解,抚养费的问题肯定会免去很多争吵与厌烦,这既可以减去对夫妻双方的折磨,也可以呵护好孩子柔弱的心灵。
  
  综上所述,离婚孩子抚养费及学费是其父母双方都应承担的,可以通过协商或是法院判决的方式,具体的抚养费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抚养费包括有生活费、医疗费用、教育费等等,孩子未成年,父母是有承担其抚养费的义务的。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一、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协助送医生处理。如果是店里场所缺陷,没有提醒,那要承担部分责任,先医疗,后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处理。店商铺方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


·起诉抚养费程序
      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


·服刑人员家庭贫困证明怎么写
      1.第一行写“总结”二字,两字之间空两格,字体采用宋体二号加粗,空两行,顶格写证明的收取单位,一般是某某学校。2.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要写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具体内容要写清楚该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3.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最后写上出具证明的单位和日期,并盖上该单位的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


·离婚协议怎么写最简单
      由于每对离婚夫妻的情况不同,因此所书写的离婚协议也就不一样。而具体在书写的时候,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把该处理的问题都解决了。下面我们告诉您离婚协议怎么写最简单,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__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__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双方关注的问题除了财产分割以外,还有就是孩子的成长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离婚后夫妻双方对于的抚养权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双方离婚有没有探视权子女的权利?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1、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


·一般家属拘留会见时间多长?
      一般家属拘留会见时间多长?一般在30分钟到1个小时之内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一、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出轨和重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有外遇是违法的,但根据具体情况,违法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事实重婚是存在着事实婚姻,并且法院对于事实婚姻决议认可情况之下,又和第三人进行登记结婚。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种,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 第...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转移包括哪些情况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式,拒不申报也不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致使对方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2、私自转移未经配偶同意,私自转移各类资产,包括:(1)转移存款: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账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2)虚假过户...


·
      家,多么一个温馨的词。说道一家人,想必每个人想到的都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嬉戏打闹,有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家,不是一个地址,是最温暖,最亲近的港湾,走的在远,家都是心在牵挂和思念的地方,家留住过我们童年的记忆。存放了一份祝福的情。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是每个人的心灵寄托处,让每个人找到温暖的感觉。但是摧毁这个家的就是离婚。它如同一把犀利的刀,把家这个字一分为二。而离婚,造成最大伤害的就是孩子们。他们就如同立在悬崖边,一不小心孩子的一生都可能发...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养老保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养老保险金是政府或者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常生活的货币额。在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并非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在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并非完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根据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纳保险金需要连续缴纳15年才可以在将来退休的时候享有养老保险统筹账户中的利益,并且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的提高,由政府对该笔基金中的发放额进行普调。而在离婚时夫妻一方连续缴纳保险费不满1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